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42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编委办;
标题
在区设立市级便民服务中心
建议人
丁新成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省委、省政府将泰州确定为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并正式下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政发〔150〕号),明确提出通过“减、转、放、免”来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海陵、高港、姜堰作为县级区,部分审批事项在区内层面不能完成,垂直系统内分局的职能、权限较少。部分事项多与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密切相关,前置条件和审批要件多,办理审批时需多次往返市级部门,无形中拉长了审批周期,降低审批效率,影响项目投产建设和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建议在高港、海陵、姜堰分别设立市级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代表市政府行使行政审批权限。要实体化运作,同步受理,同步办结,提升审批效率,更好服务大项目,助推经济发展。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编委办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YA2015042号建议的答复函 丁新成等10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区设立市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1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31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区)政务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泰编办〔2014〕12号),明确各市(区)统一设立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正科级。高港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高港区政府派出机构,集中履行审批事项136项,公共服务事项61项。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断对区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权限,2014年下放8项经济社会审批权限至高港区,2015年第一批拟再下放14项权限。同时,为方便区级群众、企业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已采取窗口前移和联通网上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此外,市区两级政务办还将成立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组,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制度,定期开展走进高港园区,服务项目活动。 目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责任明确,运转有序。 按照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改革力度,在不断下放权限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权限审批流程,提升效率,积极打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