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80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标题
关于保护沿江生态岸线的建议
建议人
毛小平
代表意见
建议主办单位主动登门听取意见,反馈办理情况,作为代表深受感动,表示满意并致以感谢。
办结类型
A
内容
目前,沿江不少地方用力过猛、开发过度,以致长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母亲河经不起折腾,很多时候“不开发”远比“开发”要紧。适当“留白”,可以减轻长江的环境压力。如果长江污染了,生态破坏了,花再多钱恐怕都难以恢复。那样的“开发”有多大意义呢? 为此建议: 1.规划引领,划定生态红线。编制沿江绿色发展规划,规划岸线总体利用红线。 2.资源优化,加快产业升级。引导沿江企业加快投融资方式、生产技术方向调整,有效提升港口、仓储、加工、交易“四位一体”开发层次,力求最优岸线最佳效益。 3.抬高门槛,实现永续发展。全面落实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要求,严格岸线使用评价机制,刚性考核投入产出比、税收贡献度,把好节能减排关、生态保护关、产业政策关,杜绝落后产能、高耗产能、过剩产能落户。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人大第jy2017080号建议的答复函 毛小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沿江生态岸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引领,划定生态红线的建议 2016年11月,《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正式颁布实施,我市沿江共划定了引江河调水口水源保护区、泰州市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蟛蜞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长江(高港段)重要湿地、长江(靖江市)重要湿地、天星洲重要湿地、江心洲重要湿地、长江靖江段中华绒鳌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9个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红线区域。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习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严把项目审批关口,实行差别化管理,在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和建设;在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的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关于资源优化,加快产业升级的建议 我市积极打造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城市,并纳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试点方案也已经编制完成。大力实施差别化产业发展策略,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节能与新能源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6.3亿元。实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推进服务业提速计划和农业现代化工程,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7.4︰55︰37.6调整为6.0:49.0:45.0。 下一步,我市将发挥泰州港战略区位、岸线资源和江河海联运优势,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产业升级,建设长江经济带港口名城。一是加快建设江海联运中心港。加大力度开辟航线航班,实现由喂给港、转运港向大型深水直挂港转型;加快港口建设发展,完善港口、公路、铁路、水路集疏运体系;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城市及港口的合作,提升江河海水水转运功能。二是提升沿江开发一体化水平。统筹推进沿江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沿江基础产业带、沿江城镇密集带;引导临港产业集聚,加快港口物流园区建设,拓展船舶修造、交易、供应、货代等港口服务功能;突出发展沿江产业带,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两业融合、双向延伸,积极打造万亿级沿江基础产业带。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优化市域生产力布局,更高层次推动南北联动、东西合作。 三、关于抬高门槛,实现永续发展的建议 为全面落实“263”专项行动要求,构建长江生态涵养带,我市修改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的前提条件,严控新增排放量,把规划环评作为刚性约束。颁布实施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严格执行《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禁有污染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钢铁5万吨、制革10万牛皮标张、水泥236万吨、印染7300万米、纺织2640万米、铅蓄电池586万千伏安时等等。200余家新扩改建项目排污权指标实行了有偿使用,总成交额超过3000万元。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实施方案》,研究开发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系统,杜绝企业超总量排污。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长江岸线和沿江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整顿沿江排污口和重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水、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逐步调整一切与长江生态保护不符的开发功能。推进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优化,全面排查长江干流及入江支流排污口,对不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影响取水安全的排污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科学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进一步加大为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的保护区、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实施长江岸线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岸线开发利用率逐步降至50%以下。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