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75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凤城河管委会;
标题
实施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西侧砂石场征收改造
建议人
葛 鹏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关于实施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西侧砂石场征收改造的建议 哺育世世代代泰州人的凤城河,千亩水域绕城四周,是江苏省现存为数不多的比较完整的千年古城河,历史厚重。地级泰州市组建以后,尤其是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支持下,凤城河旧貌换新颜,焕发出勃勃生机。望海楼等30多个景点汇集了泰州历史、戏曲、民俗、商贾四大特色文化,成为国家4A级风景区,吸引了中外游人络绎不绝、留连忘返。 然而,在迎春西路与江洲路交汇处的凤城河城西支流河畔,有一砂石场,砂石场南北还各有一幢陈旧不堪的住宅楼。据实地调查了解,这一砂石场地块面积10亩左右。一年四季,砂石场沙尘飞扬,造成周边环境不雅。这不仅大煞凤城河风景,更为严重的是,有损支流河东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庄严肃穆的形象,与革命烈士纪念馆环境相悖,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为维护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崇高形象,营造与纪念馆相呼应、象征革命先烈精神万古长青的氛围,保护和发展好凤城河独特的文化,建议,由凤城河管委会将该砂石场连同两幢危旧楼列入2015年征收、改造计划,建成与革命烈士纪念馆氛围相和谐、与凤城河景区相媲美的河畔森林及林中小游园。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市四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jy2015075号建议的答复函 葛 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西侧砂石厂征收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城建新提升行动计划,我委2015-2016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西南城河景观工程建设,尽早实现凤城河环河通、环河游。您建议中的砂石厂属于西城河纵深地带,不在此次综合整治范围内,待西南城河景观工程建设完成后,我委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西城河纵深地带进行开发建设,革命烈士陵园西侧砂石厂的改造将结合对面原航海电器厂的搬迁改造统筹考虑。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