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03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姜堰区政府;民政局
标题
关于将民政、社保社区专职人员尽快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金慧霞
代表意见
建议对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社、民政等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其他工作人员,尽快择优纳入职业化管理,实行同工同酬,提高其积极性。
办结类型
B
内容
日前,《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出台,给广大社区工作者带来了福音、人心鼓舞。办法从基本职责、职数设置及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规范和加强了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对全面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适应新时期社区工作给予政策保障。办法出台更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促时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 而办法附则中第26条对纳入职业化管理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特定表述,对有关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其他工作人员经相关程序后可以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是。介于这一条款,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民政、社保社区专业人员此次未能纳入职业化管理行列,相应地他们的薪酬待遇也未能按照社工职业化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挫伤这一类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这类人员(民政、社保专管员)也是经过部门招聘进入社区岗位工作,最长的在社区工作有15年(社保部门社会招聘第一批是2004年),也担任社区两委成员。他们在社区除了做好专职岗位工作,仍然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参加社区工作分工与安排,同样是社区工作的中坚力量。 建议将民政、社保社区专职人员尽快纳入社区工作者 职业化管理队列,促进社工队伍建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姜政办函〔2019〕2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金慧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政、社保社区专职人员尽快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社区民政和人社协理员共37人,由民政和人社部门在社区配置,未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其中,社区民政协理员12人,主要负责城乡低保、老龄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社保协理员25人,主要负责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创业人员相关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人力资源调查等相关工作。 2018年《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出台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多次召集罗塘、三水街道以及民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研究落实,形成了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今年2月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方案对人社、民政等部门在社区配置的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进行了专题明确:“人社、民政等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其他工作人员,由街道、社区统一管理,在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后,经街道、社区考核,在社区缺额补充时,择优纳入职业化管理,实行同工同酬。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包括人社、民政等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工作人员纳入职业化管理的,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镇街承担。” 下一步,我区将稳妥落实好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同时积极鼓励人社、民政等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单位负责人:陆 锋 联系人姓名:丁传华 是否已面答: 联系电话:888696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