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15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宣传部;城管局;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标题
创新《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手段,让文明行为融入每一位泰州人的血脉
建议人
董青
代表意见
领导重视建议的办理,已经当面答复。对办理结果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2020年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首部地方性法律--------《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为市民的日常行为确立了一系列文明规范,目前手机上已经陆续能接收到《条例》的相关内容,如何使《条例》让更多的市民深入了解、领会,并且自觉自愿的去遵守,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帮助的社会氛围。形成一个积极乐观,朝气蓬勃,充满正能量的和谐社会。是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事, 1、建立校园文明传播长效机制;融入课堂,小手拉大手;一人(学生)带动全家;一家带动一单元;一单元带动栋楼;一栋楼带动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带动整个社区乃至一座城的社会氛围。 2、进社区,组织各单位的文明志愿者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演讲;做到条例内容人人知晓,人人会。 3、进村居,通过节目编排,形成有特色的各类文艺演出;结合现代的融媒体技术;寓教于乐,用百姓们的家常话,让基层百姓听得懂,看的明,不拘于各种文艺形式,让《条例》内容熟记于心;内化于行。 4、以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为中心载体,对《条例》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5、以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创新宣传形式,陆续推出《条例》相关的报道和视频。加大条例的知识宣传。 6、对不文明现象加大曝光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对有典型的案例。可以拍成宣传片。 让文明行为融入泰州人的血脉,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董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手段,让文明行为融入每一位泰州人的血脉”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条例》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内容,涉及到所有市民群众。要把《条例》转化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有效遵循,必须要在学习宣传阐释上花大力气,通过高密度、多频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真正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推动: 1. 注重媒体宣传。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主力军作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协作,协同开展全方位宣传阐释工作。开设“文明条例解读”专题专栏,通过对《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特色、重点内容等采写刊发系列报道、评论文章;发布《条例》原文、条款释义、知识问答、网民讨论;采取案例分析、新闻点评、专家访谈、市民采访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加大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在报纸刊发《条例》整版公益广告,电视台刊播流动字幕,有线电视开机屏设置公益广告为开机画面进行宣传。常态开设“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栏目,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2. 注重社会宣传。在市各大景区公园、宾馆饭店、医院、图书馆、银行网点、商业街区和出入境等服务窗口,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部位,主要干道、公共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展板挂图多频次播出宣传短片、宣传画、宣传标语。在全市城乡主要公共聚集场所设置《条例》发放点,利用志愿服务大集市、“泰有礼”集中示范劝导日等平台,广泛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折页,进行咨询、解读等直接面向市民的宣传服务。制作一批《条例》宣传的城市小品和公益广告,在城乡的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开展社会宣传。 3. 注重活动宣传。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各级各部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自身的宣传阵地和载体,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大家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百姓大舞台等阵地作用,组织《条例》的巡讲巡演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条例》倡导的行为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弘扬,禁止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限制。将《条例》内容纳入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内容。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