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19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海陵区政府;发展改革委
标题
关于把东泰花园、玉堂花园、东河阳光三个 居民小区纳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议
建议人
管冬梅
代表意见
对该建议办理本人表示基本满意,老旧小区环境一直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希望政府重视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并把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实施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程,让老旧小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东泰花园、玉堂花园、东河阳光三个居民小区均为2005年左右建成的老旧小区,由于建成年代较久,小区内道路、下水、防盗门等基础设施老化。随着居民生活的提高,小区内私家车数量骤增,还存在着停车难等问题。今年市政府将老旧小区微整治作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因城区老旧小区逐年进行了整治改造,而以上三个小区从未进行整治改造,为此建议:将以上这三个小区纳入老旧小区微整治计划,让为民办事项目普惠于民。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泰海政办函〔2018〕25号 海陵区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019号建议的答复函 管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东泰花园、玉堂花园、东河阳光三个居民小区纳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群众居住问题,从2006年起就以每年3-5个小区的速度对老旧小区实施环境综合或专项整治,截至当前已取得良好成效。在总结小区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居民单项诉求多的特点,2016年我区启动实施小区“微整治”工作,以进一步解决小区环境突出问题。 为做好东泰花园、玉堂花园等小区“微整治”工作,解决下水、道路等相关问题,我区已对东泰花园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并将玉堂花园列入2018年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力争下半年进场施工。 关于东河阳光整治工作,我区也将在今后老小区整治中优先考虑。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徐伟 是否已面答: 联系电话:862222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