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41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工商局
标题
关于堵住不当牟利,整顿社会办学培训机构及各类考级行为的建议
建议人
王馨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近年来,随着培训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市培训机构的数量也快速增加。据调查摸底,社会办培训机构已成为门槛最低、最自由、最没有责任、获利最高的职业。有证或者无证、乱象丛生的社会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收费无定数。这样的行为,让家庭教育负担更加沉重,使教育秩序更加畸形,更使各级教育部门千方百计的减负成为一纸空文,工作效果尽失。这个市场政府不监管,就对不起千千万万的家庭,影响广大中小学生身心成长,影响孩子们的未来。 对此,建议: 1.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立法规范社会培训市场。 2.扎口管理考级发证机构,统一标准,统一收费,严格禁止把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升学依据。 3.严查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办学场地、安全措施,规范收费。 4.强化准入审核,跟踪准入后的日常管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堵住不当牟利,整顿社会办学培训机构及各类考级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按照“积极鼓励、大力发展、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加强对批准的培训机构的管理,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泰州市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市教育局出台《市属非学历教育机构评估细则》,每年组织对市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评估、年检,规范市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资质不全、违规办学以及与学校相互勾连等突出问题已引起了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 今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2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3月12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社教〔2018〕1号)。 4月20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物价等部门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泰教职[2018]11号)。文件明确通过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这次专项治理时间为2018年4月-2019年5月,实行市、市(区)联动,属地管理,市级督查。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排查摸底(4月-5月),全面排查辖区内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经营范围、师资聘任、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及竞赛组织等情况,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第二阶段梳理分类、集中整治(6月-11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梳理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处置;这个阶段主要有五项任务:一是分类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确保学生安全。对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对培训机构存在的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二是从严审批。进一步完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制度,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办理许可证。按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办学资质审查,对具备办学资质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办学许可。三是联合执法。教育、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消防、民政、物价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不符合条件、拒不补办审批手续以及非法牟利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置。四是建立黑白名单。对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违法违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同步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中小学校和教师予以查处。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第三阶段总结治理成效、构建长效机制(2018年12月—2019年5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跟踪督查,巩固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制度,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实施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课后延时服务,积极探索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5月15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行动任务分工的通知》(泰教职[2018]15号),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奚爱国同志担任组长,万琳、管文华、封留才、芮新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目前,市教育局正提请市政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部署推进、指导督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今年6月底前,市教育局商市政府法制办出台《泰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进一步推进整治过程疏堵结合,提高整治工作的实效。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6日 单位负责人:奚爱国 联系人姓名:李传旺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699984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