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28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财政局;
标题
关于市集中姜堰区财力全部返还政策的建议
建议人
金慧霞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一、基本情况 姜堰撤市设区以来,在泰州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财政收入保持增长。但由于区划调整财政包袱沉重,民生人口和财政供养人员多,基础设施建设起点低,与市区一体化发展差距大,财政收支矛盾在市区中最为突出。 1. 民生人口和财政供养人员多。我区总人口近80万,财政供养人员近2.3万,均超过海陵、高港和医药高新区三区人数的总和,而我区财政收入仅为三区收入总和的31%。财政收入与负担极不配比,2019年我区公共财政收支缺口预计29亿元,加上往年缺口累计达93亿元,财政缺口巨大。 2.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我区是由县(市)成建制改成的区,相关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均由我区自行承担,海陵、高港和医药高新区基本由市级负担。近年来,我区交通方面投入4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投入131亿元。 3. 区划调整财政包袱沉重。我区先后有泰东、寺巷、野徐、白马、鲍徐、塘湾、苏陈、大泗、罡扬等镇区划调整,且多为经济强镇,严重影响了我区财力的增长,导致我区财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 二、建议 根据新的市区财政体制,从2019年起,市将集中我区税收财力增量部分的40%。这将加剧我区财政保障基本运转和化解债务的难度,从而扩大我区财政缺口。为此建议泰州市参照中央和省对困难地区的扶持办法,将市集中我区的财力全部返还给我区,用于弥补我区财政平衡缺口和化解隐性债务。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28号建议的答复函 金慧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集中姜堰区财力全部返还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财政支持姜堰区有关情况 姜堰撤市设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心姜堰的发展,市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姜堰区实行过渡期财政体制:一是过渡期内市财政不集中姜堰区财力;二是每年给予6000万元财力补助;三是在专项安排时予以适当倾斜。2019年,市政府调整市区财政体制,将姜堰区列入了统一体制。该体制充分考虑了姜堰区存量既得利益,从2019年起对其增量税收财力进行分享,并将6000万元定额补助列入固定基数,且明确对姜堰区因增量分成影响区级财力的部分,通过转移支付方式适当予以调节。另外,2019年姜堰区税收收入增幅为-2.5%,当年未分享姜堰区税收财力,并给予姜堰区补助1.13亿元(含6000万定额补助);从目前姜堰区税收收入情况看,预计2020年也分享不到税收财力。 二、当前市本级收支状况 近年来,国家持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加之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市本级收入增长趋缓,刚性支出不断增长,加上债务化解等,市本级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财力状况捉襟见肘。2019年,市财政通过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部门单位结余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措施,勉强实现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三、相关建议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同时避免在各区间形成攀比连锁反应,建议:一是姜堰区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通过发展经济增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节支,按照“六稳”“六保”要求,统筹财政收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二是按新一轮财政体制要求,对区级财政补助事项由市财政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出建议,报经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适当财力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