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36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改善盲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陈兰英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问题 1、城市人行道中盲道的建设存在位置离非机动车道过近的问题,导致非机动车停放时会压盲道,不利于文明城市创建; 2、盲道存在很多破损现象,未能及时修复,导致盲道形同虚设; 二、原因分析 1、道路规划时未考虑到市民停放非机动车的实际需求; 2、相关部门未能做好及时、有效的对盲道进行修复和管理。 三、建议 1、市区相关部门对现有盲道进行梳理,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 2、在今后道路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非机动车的停放有序的需求,设置更加合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城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19136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兰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盲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盲道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积极听取、充分吸收采纳。 由于市区部分人行道设置时间较早,在设置盲道时未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放通行问题,没有预留足够的停放空间。随着城市体量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商业发展日新月异等众多因素,各类车辆停放问题日益突显,一些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随意占用盲道停放,再加上部分道路扩充时,仅仅考虑增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宽带,而来挤占人行道的空间,使得盲道的使用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极大地影响了盲人的通行安全。此外,部分路段年久失修,道板砖破损较多,使得整个城市形象都受到影响,城市品味也随之降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真正实现还路于民,确保人行道特别是盲道的畅通无阻,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实现精细化、人性化管理。通过实施人行道停车设施项目,对市区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对不满足停车条件的人行道加装车止石、隔离护栏等各种阻停设施,让路于民,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改善人行道停车秩序。2018年,市城管局完成主城区主干道的人行道阻停设施工程,共设置各类成组花箱488组,单体花箱717个,不锈钢固定柱2549根,不锈钢活动柱135根,石柱711根,石鼓45个,税刻石41个,莲花石柱51个,彩绘石球170个。同时,在市区170个点位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24218米,改造盲道5处,安装护栏439米,设置各类标识牌17个,增加人行道停车位2000余个。 二是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大各类违停车辆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严管重罚、注重教育、坚持长效”的原则,市区重大路段安排门前三包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市民有序停车,同时,组建违停整治组,对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的各类车辆进行依法查处。确保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乱象明显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2018年累计查处人行道违停53097余起,拖离违停机动车5778辆,非机动车4089辆。通过对违停的有效管控,规范了市区人行道停车秩序,腾退出盲道的使用空间。 三是坚持规划先行,为合理使用盲道预留出充足空间。经与规划部门对接,已将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纳入市区新建、改建的道路规划方案审查中,并要求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等国家技术规范,结合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非机动车停放等合理布局设计,充分预留好盲道与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的空间间距,互不干扰,发挥好各自功能。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会同住建部门做好日常管护。一方面严格规范人行道及盲道工程建设,联合住建部门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加大施工图审查力度,做好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关键环节的控制,从根本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做好盲道的日常管护工作,按照计划,今年将会同住建部门、城投集团对人民西路、鼓楼路、东进路、春兰路等路段的不规范盲道、盲坡进行改造,在济川路、青年路、春晖路、迎春路等路段增设盲坡,让无障碍设施更加完备。 五是深化“城建惠民”整治,努力实现盲道畅通无阻。今年三月份以来,市政府召集城管、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城建惠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占用盲道的违法行为,集中拆除了一批占用盲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等棚亭,严查占用人行盲道摆摊设点、宣传经营、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全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护,重点对破损、坑凹道路进行维修,确保市区路面完好、整洁,真正实现盲道设施无障碍通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区盲道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持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以实际行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