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132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委;农工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进一步加大对姜堰农业发展扶持力度
建议人
陆双琳
代表意见
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2014年12月22-23日,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同时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今年第12个“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主题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1月13日我省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部署会,省委罗书记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开创江苏“三农”发展新局面,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4年11月26日,蓝书记专题调研“三农”工作,强调要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大胆改革创新,奋力跨越赶超,再创“三农”辉煌,要求我们从农村改革中挖掘红利、从新型城镇化中找准机遇、从推进农业现代化中理清思路,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北部生态农业走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走在全国前列。 1月8日我区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李书记吹响了“全力打赢姜堰奋起泰州崛起苏中决胜之年”的冲锋号,提出全面推进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总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走出一条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2014年,我区认真落实泰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实施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绩效考评全国第一;全力推进泰州城北走廊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沈高镇“区镇合一”,实施“四园一体”,注册1亿元投融资公司投资8000多万元园区建设;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河横稻麦展示基地创成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获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保持全省第二方阵、泰州第一,新增泰州农业园区4个,获评全省高效规模农业先进县,创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2015年,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农业改革创新上继续深化,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上继续攀升,在城北生态走廊建设上继续加码,在依法强农上继续发力。建议泰州市委、市政府在以下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1、对泰州城北走廊内姜堰区的7个镇,整合资源加大上争资金投入,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投入,配套建设田间道路和灌排水基础设施,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统筹规划建设交通干线,如农溱线东延至229省道,娄沈线西延至华庄路。 2、扶持姜堰农业园区建设,原定的市级园区奖励资金落实到位。对城北走廊内园区建设给予支持、在专项奖励资金中给予倾斜。 3、支持姜堰农业改革创新,给予智力支持和财政支持,如金融支农改革领域,泰州市设立的金融支农机构服务范围应覆盖姜堰;对姜堰开展的肉鸽政策性保险、集中育供秧和病虫害专业防治、家禽价格指数保险等试点给予补助支持,投保单位自缴保费的25%,泰州市财政补助30%,其余由姜堰财政解决。 4、泰州农业科技项目经费应向姜堰倾斜投入,泰州市科技项目姜堰一直没有申报权。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建议泰州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办法,便于操作可行,减轻基层责任,打消上争项目的顾虑。 5、在高层次农业人才培养引进方面,我区高层次农业人才数量多(副高以上100多名、新引进硕士近20名),建议市人社部门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结构,保证有能力、有水平、有实绩的高层次人才进岗聘用,留住用好农业人才。 6、推进依法强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市场监管、畜禽防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渔业执法等方面,建议泰州市整合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联合执法,提升整体效果。 7、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姜堰基本农田保护率极高,家庭农场发展十分快,刚性需求大,势必占用大量非基本农田或建设用地,建议泰州市在调整用地规划和用地指标方面,给予姜堰增加用地指标。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13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陆双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姜堰农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姜堰区作为泰州市辖区中的主要农业区,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姜堰区现代农业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近年来,市政府积极帮助姜堰区申报和实施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省级姜堰沈高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姜堰(台湾)农民合作创业园等。市政府在将姜堰区作为各类国家、省农业项目投入重点的基础上,还将姜堰区纳入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通达工程、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市级专项申报范围。在享受正常项目的同时,仅“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创新和发展资金”、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资金就分别达900万元、2000万元,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占总盘子40%)。2014年,在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姜堰区范围内的7个镇,仅市农委系统安排的项目有32个,财政总投资1.05亿元。在市、区两级共同努力下,姜堰区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适度规模经营、金融支农等多项工作获农业部、省农委表彰和肯定。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加强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基础建设投入。围绕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建设,加大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投入,2015年,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投入4960万元,其中安排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内的7个乡镇财政投入3800万元,占总计划76.6%。“三横三纵”骨干交通方面,农溱线东延至229省道作为X304,娄沈线西延至华庄路作为X305已纳入江苏省县道公路网规划。 二、扶持姜堰农业园区建设。至2013年以来,姜堰区先后有6个园区获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其中3个在城北现代农业生态走廊内,市政府将在去年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给予支持。同时,对重点园区、以及园区重点项目财政支农项目将给予倾斜。 三、支持姜堰农业改革创新。积极指导姜堰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各类财政项目和工作补助经费优先安排、重点安排。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姜堰农业发展,探索建立涉农贷款担保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通达工程”考核奖补细则》,支持邮储银行与姜堰区开展银政合作。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未纳入省财政奖补目录的险种,市财政按15%的标准予以奖补。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2015年,我们将积极引导各地加大保险创新力度,一方面研究针对市(区)创新的奖补办法,对新险种政策性作用明显的,将向省财政厅建议纳入险种名录补助;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保险经办公司反哺农业保险工作机制。 四、农业科技项目扶持。2015年出台的科技创新券政策率先将姜堰区纳入扶持范围内。今年市政府出台了《泰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创新券专项经费安排8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区财政配套20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创新,姜堰区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可以领取。此外,根据三年过渡期原则,2016年泰州市科技专项经费将姜堰区纳入申报范围。 五、高层次农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指导姜堰区人社等部门优化岗位设置方案。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有关规定按岗聘用。 六、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市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动物防疫和卫生监督、生猪屠宰、渔业执法等方面力量,以推磨式检查、联合执法、应急演练等形式,加强市与市(区)的合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执法体系。 七、加强用地支持和指导。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农业设施用地提出使用原则和具体要求。我们将按照通知精神,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尽量给予姜堰区一定倾斜。在规划管理上,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经启动,待省规划指标分解下达后,国土部门将按市区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姜堰区规划指标,适时指导姜堰区对所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在用地计划上,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由省厅直接分配到各市(县)。2014年在省下达姜堰用地指标基础上,我市合计追加姜堰区农转用指标275亩,待今年省厅给我市的用地指标下达后,我们将继续对姜堰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此外,今年我市将大力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全市增减挂钩规模拟在往年基础上提升50%。姜堰区可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挂钩指标来解决部分用地指标问题。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陆仁峥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0523-8689395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