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76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农工办;
标题
关于将事实存在的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的建议
建议人
刘美萍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建议将“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活动”梳理出来的问题,实事求是的反映,结合脱贫攻坚,将事实存在的经济薄弱村能够建档立卡,列入扶贫范围,让其享受扶贫政策,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076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美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事实存在的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前提基础是精准识别。为了全面摸清摸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情况,2015年底,根据各市(区)上报的村级经济年度报表,我们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在征求各市(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苏中地区的实际情况,我市确定经济薄弱村的标准为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35万元。2016年初,按照这个标准,各市(区)组织核查、上报,对全市665个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了挂钩帮扶。其中泰州市级机关129个部门(单位)挂钩黄桥老区及兴化里下河地区90个经济薄弱村,其他的经济薄弱村要求由市(区)、乡镇有关部门进行挂钩帮扶。泰州市纪委牵头8个部门挂钩帮扶珊瑚镇二河新村、顾堡村、八达村、八户村、徐庄村等5个村。 挂钩帮扶工作开展一年来,各挂钩帮扶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帮助经济薄弱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仅挂钩帮扶珊瑚镇的8个部门累计为5个村筹措各类资金近250万元,促进了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 在开展挂钩帮扶和“大走访大落实”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由于统计口径、统计内容等方面原因,黄桥老区和里下河地区确实还有部分村级收入低于35万元的村没有纳入到建档立卡的范围,但由于国务院扶贫办和省相关部门没有建立经济薄弱村的动态调整机制,对目前其他低于35万元的村还不能通过动态调整纳入建档立卡范畴。由于泰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数量有限,目前还难以组织对这些“边缘村”开展挂钩帮扶,我们要求各市(区)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挂钩帮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加大挂钩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挂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经济薄弱村能够如期实现脱贫。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扶持政策的激励下,在广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全市的经济薄弱村一定会早日实现脱贫。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单位负责人:姚灿华 联 系 人:朱叶翔 联系电话:8688616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