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2000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财政局;兴化市政府
标题
关于完善我市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议案
建议人
赵桂银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案由:兴化市地处淮河下游、里下河地区腹部,是里下河三大洼地中最低洼的地方,俗称“锅底洼”。兴化市河流众多、水网密布,水域面积62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6%以上。全市大小河道有12124条,总长度达10526.8公里,其中列入省级骨干河道有32条749公里。全市农业联圩337个,圩堤总长3361公里。境内有20个湖泊湖荡,面积约为205平方公里。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政府主导、因河施策、河长负责、强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治“两违”、清“四乱”,整治“两违”项目1083处,已通过泰州验收销号927处,完成河道拆违13.1万平方米,获江苏省河长办通报表扬;强力推进治理河道示范工程打造,已打造雌港、永东河、潼河等13条示范河,总长度达407公里;创新开展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确保网格范围内不发生“两违四乱”行为,新华网、江苏学习强国等先后报道;全力提升河湖水环境,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案据:兴化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河湖水系注定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主要表现几个方面:一是兴化是里下河腹部的洼地,与周边县市河湖相通,难以控制上游水面漂浮物涌入,特别是今年,我市汛期多旱少雨,高港、江都枢纽引调水时,大量的水葫芦为主的水生植物涌入我市,仅汛期5个月时间(5~9月)打捞水面漂浮物总量高达150万吨,并租用土地进行打捞物堆置与填埋。二是常年打捞水面漂浮物体量大,不仅要打捞境内生长的水花生、水浮莲、水葫芦等,同时承担了打捞周边县市流入境内大量水上漂浮物,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市打捞物总量每年达300多万吨。三是资金投入压力大,据初步统计,仅2019年河长制工作投入资金5500万元,近三年市乡村累计投资约2亿元。 尽管我市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组织大规模的集中打捞整治行动,但“年年捞、年年多、年年深受其害”的局面一直未能解决,给我市财政和水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压力。 建议: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泰州市政府从加强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尽快建立泰州地区水上漂浮物综合治理区域联动机制,在全市层面推进区域联防联治、统防统治。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市(区)职责,定期对水上漂浮物综合防治进行研究部署,开展合作交流与信息共享,整合资源,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在全市形成整体推进一盘棋,全面打响保护水生态的突击战。特别是挂钩县区交界河流河长的市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合力,切实把水环境整治落到实处。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同时,对兴化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水花生等水上漂浮物入侵的重灾区,泰州市政府要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大幅度提高用于水环境整治的资金补助,保证整治实效。三是实施统一行动。根据水花生、水葫芦生长规律,定期组织全区域各县市上下联动,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彻底清除所有水面漂浮物,全面恢复水体生态环境。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建议市政府将水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出台相应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应急预案,完善实时监测预警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杜绝上游推向下游,下游只拦不捞问题的发生,力争通过连续几年的联合行动,使泰州地区水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20〕15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ya2020007号建议的答复函 赵桂银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制度的议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泰州市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所提建议,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兴化位于里下河地区,境内河道纵横,地势低洼,俗称“锅底洼”,特别是汛期“四水投塘”,水上漂浮物易顺流涌入。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市通过调查研究,确立了水面漂浮物“上卡、中清、下捞”清理工作方针,泰州市内防洪联动协调机制已基本建立。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三项:一是控制源头,全面治理。在兴化与姜堰交界位置设置25个“上卡”点,实施24小时监控管护。每年冬春两季利用水花生枯萎期开展集中打捞清理,夏秋两季按照“属地管理”正常保洁。设置“中清”拦截打捞点28个,实行长效管护。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控制措施,对下游地区主要河道淤积的漂浮物采取集中打捞的方式实行常年打捞清理,维护水面清洁畅通。今年姜堰区将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拟对区级骨干河道统一发包进行集中管护,对所有支河口设置拦截卡扣,确保境内漂浮物及时打捞处理。二是推行河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长制,通过河长巡河,及时下发督办单和交办单,推动相关涉河问题在河长统一协调下第一时间整改。制定压实河湖长责任、推进河湖专项整治十大行动方案,开展河湖水岸清洁突击月活动。市级层面成立6个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紧盯河面漂浮物等河湖突出问题,通过点名道姓曝光,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问题整改缓慢、问题突出的,依据《泰州市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加大投入,提高整治效率。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元/公里,用于骨干河道长效管护补助。兴化、姜堰、海陵县(区)乡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近1亿元,其中兴化约6000万元,姜堰约3200万元,海陵约800万元。在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下,我市启动建设“通榆河沿线漂浮物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由兴化水利局负责实施的16个监控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省水利厅每年向兴化市下达漂浮物打捞补助资金约500万元,今后,泰州市水利局将继续为兴化市向省厅积极争取漂浮物打捞补助资金,争取更多的省级资金支持。并继续向省厅建议建立省级水上漂浮物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在省级层面推进区域联防联治、统防统治,形成合力,根据水花生、水葫芦生长规律,组织各市上下联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更加高效全面地开展漂浮物打捞工作。 泰州市水利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