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17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
标题
加强对住宅小区太阳能热水器管理
建议人
邓 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太阳能热水器管理的建议 太阳能热水器是国家提倡的绿色节能环保产品,但是如果太阳能热水器超期服役后,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太阳能热水器就象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随地从楼房顶落下,砸伤甚至砸死在楼房附近无辜的人,居民群众没有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设备工具,更不方便上楼顶检查太阳能热水器,在此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一支专业检查维护太阳能热水器的队伍来处理太阳能热水器这一安全隐患,让太阳能热水器造福广大百姓。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 B ” 泰建主办函〔2015〕3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17号建议的答复函 邓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太阳能热水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太阳能热水器有助于节约资源,便于民众生活,也是绿色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多层住宅基本都安装了管式太阳能热水器,由于安装在楼顶,使用发生老化后,造成维修不便,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您所提的建议确实有必要,同时,对于长期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的检查维修也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分类处理:一、太阳能热水器使用分体支架的。太阳能热水器如同空调的外机一样,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业主发现有问题了可以联系销售单位进行维修,或者联系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二、太阳能热水器使用公共支架的。如男公共支架发生锈蚀、松动等情况的,可以由物业公司或居委会牵头,申请动用公维资金进行维修(仅维修公共支架部分);属于房改房的,应有原单位负责维修;无维修资金的,应由共同使用支架的业主筹集资金进行维修。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沈长付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8827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