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52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卫生计生委;海陵区政府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陈兰英
代表意见
建议已采纳,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择址新建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必要性 1、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规划要求,每个地级市必须建立一所市级精神卫生中心,目前仅泰州市没有一家市级精神卫生中心,现有市区的精神病防治依托于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 2、精神疾病患病率高,并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调查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约16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率为1-1.5%左右;按此测算泰州市500万人口,重症精神病患者在5-7.5万;泰州市区按照80万人口计算,重症患者在8000-12000人,随着泰州市区人口的不断扩大,重症患者将不断增加。 3、 精神疾病防治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1)目前我市精神卫生资源严重匮乏。首先,床位不足,每万人的精神科床位数是1.94张,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每万人4.36张,为此,全市精神科的床位至少还差1210张;另外人才严重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每10万人只有约1名精神疾病类医师提供服务。 (2)技术开展较为落后。全市各精神病防治院目前只有泰州四院能够开展无抽搐电休克治疗这项技术,其他康复治疗更是缺乏。 (3)泰州四院虽实现精神科搬迁至综合医院工作,硬、软件设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但距离标准的地级市精神卫生中心仍有很大差距: 项目 标准 现况 床位 ≥300张 200张 占地面积 每床建筑面积≥45m2 21 m2 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5m2 无室外活动场地;室内场地平均每床4m2 二、建议 1、择址新建 (1)按照标准建设1000张床位的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可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500张床位,二期再建500张。 (2)建设所需资金 根据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500张床位医院标准面积为41500平方米,配套面积为8730平方米,合计49870平方米,按照5000元/平方米建设,建设所需资金为24935万元。 (3)资金来源 精神卫生属于公共卫生,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建议市政府财政投入20000万元左右;2015年6月18日国务院就全国精神卫生2015-2020发展规划刚刚出台,国家及省市区发改委配套资金有10%左右,计2000万元左右;泰州市民政局也需要成立泰州市精神救助中心,前期对接也可争取省市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尽可能争取到2000万元左右;这样算下来建设及相关配套资金能够基本到位。 (4)政府划拨土地,划拨150-200亩。 2、共建共管 (1)最好市区共建,由海陵区政府出土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资建设,由市政府委托市机关管理局建设,把精神卫生中心作为交钥匙工程来建设。 (2)市区共管,委托泰州四院具体管理。 (3)共建共管的优势: ①有泰州市及海陵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有利于精神卫生的管理和投入; ②随着精神疾病谱的变化,抑郁症、焦虑症病人增加,同时许多病人合并有器质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疾病需要综合性医院的技术支撑; ③泰州四院有精神科专科医疗、护理队伍和管理队伍,有管理精神科病人的经验,又有综合性医院的优势,可以节约投入成本和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减轻运行及管理成本。 此建议系日常工作中调研形成。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17]37号 市卫计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05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兰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作、学习、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精神病发病率快速增加,由精神病引发的恶性事件案例频发,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严重隐患。精神卫生问题已经不可避免地从个体心理健康问题演变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2016年市政协将“关注精神卫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点提案办理,推动了市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市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列入《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相关代表委员对我市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到无锡、镇江、南通、扬州等地走访考察。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市精神病院建设问题。根据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能功定位:立足市区,辐射全市,减少投资,提高效率及泰州市医疗机构建设整体规划的要求,初步确定在整合市区精神卫生资源的基础上,筹建精神科为主的市第五人民医院,以更好地发挥指导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职能。经多方努力,目前市第五人民医院进入规划选址阶段,计划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征地120亩,规划床位800-1000张,一期工程投入2亿元,建设床位500张。重点负责全市重症精神病的救治,海陵、高港、高新一般精神病的收治等任务,以不断满足我市精神卫生工作需要。 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