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39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体育局
标题
关于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场地的建议
建议人
徐俊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主办单位:教育局 协办单位:文体新局、财政局等 目前我区中小学体育设施、场地比较齐全,据调查90%以上学校体育设施场地不对社会开放。一方面学校的体育设施场地闲置,另一方面群众健身、体育锻炼的设施场所缺乏。向社会开放现有体育设施场地,可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健身设施不足的矛盾,扩大市民健身空间,减少城市建设中的重复投资,促进公共资源重复有效利用。因此建议: 1、政府将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场地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 2、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学校体育设施场地对社会开放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细则。 3、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4、教育、文体、公安、街道等部门联动推进实施。 建议形成过程:走访调研,群众提出诉求。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教函〔2017〕58号 徐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10月,市教育局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中心城区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相关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运作模式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等作了明确。目前,主城区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实验中学、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泰州市明珠实验学校、泰州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及泰州学院共七所学校实行了常态化对外开放,有效地缓解了市民体育健身的需求、群众反映良好。但是,受市民素质、场所管理、运营成本、安全问题等多项因素的影响,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仍存在着开放的幅度偏低,设施开放的功能不全,科学健身指导不够等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会同体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的前提下,根据社会、学校实际,稳步、分批、分阶段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引导社区居民了解科学健身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功能的延伸。教育居民自觉遵守活动规则,文明活动,在保证不影响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使开放工作有序、有效、和谐、安全。 二是扩大开放规模,提高开放比例。建立开放工作的法规体系和长效机制,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年提高全市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在开放学校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健身指导工作。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市政府对开放学校给予支持,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体系,将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对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确保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的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推进。主动争取政府统筹,教育、财政、体育、公安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解决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难题,在统筹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公共责任保险等方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以更好地服务社区、服务市民。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