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215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高港区政府;编委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核心港区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王小飞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到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长江下游江海联运中心港区,再到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长江经济带港口名城的战略部署,足见市委、市政府对加快港口建设的高度重视。核心港区地处港口名城建设的最前沿,我们理应建好主阵地、当好主力军,加快推动港产城一体化联动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努力,园区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经济发展更有质量。引进扬子江龙凤堂、益海粮油、丸庄酱油、汇福粮油、口岸船舶、三福船舶等一批世界500强和上市企业落户,形成以大健康、临港装备制造和现代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格局。园区先后荣获“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示范物流园区”“省粮油食品特色产业基地”等称号。连续三年获市特色园区考评一等奖第一名。港口优势愈加凸显。集装箱码头一期已正式运营、二期工程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三期手续正在申报;先后开辟泰州港至上海洋山港、外高桥保税区、重庆港“精品快航”直达航线;2018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5.6万标箱,同比增长8.1%。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永安洲实验学校、中心幼儿园、人民医院、邻里中心、文化中心、国际影院等城市配套设施齐全;实施“绿满永安”工程,打造以春江花月夜、海军文化公园为特色的滨江生态湿地保护带。园区及所辖乡镇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省优秀管理城市、省双拥模范城市、省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等称号。 但从近年来园区发展实践来看,建设港口名城还面临着诸多的制约与瓶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园区体制机制不完善。2010年8月,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建设以泰州港核心港区为依托的沿江产业带,在原永安洲镇、永安洲工业园的基础上设立中共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工作委员会和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管理委员会(泰委 [2010]88号),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建制,但一直未在省编办备案,属于“黑户”。且核心港区三定方案中没有核定编制,目前使用的仍然是永安洲镇相关编制,导致近年来没有空编招录公务员,人员结构出现年龄断层和知识断层,也致使机构内部长期存在着多种性质人员混岗工作现象,园区人员编制与承担的工作职能任务之间矛盾较为突出。 二是园区事权与财力不匹配。近年来,核心港区投入近20亿元,完成动迁1383户,动迁面积近35万平方米;建成5万吨级国际集装箱码头、海事执法基地、水上派出所、边防检查站;建成龙凤堂路、永新路、锦江路、江堤景观大道、建桥路、环港大道、疏港北路、创园路、马永路、明珠大道等主次干道近45公里。但核心港区财政是建立在乡镇财政基础之上的财政,港口开发建设资金数额巨大、动辄过亿,全部由核心港区自筹资金建设,确实感到力不从心。且园区现有融资平台只能为园区提供有限的资金,对建设重大项目、农业产业化、教育、卫生事业、新农村建设等缺乏有力的融资平台支持。特别是目前债务管控日趋严格,园区融资渠道偏窄,融资难、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尤为突出,客观上也加剧了园区面上资金紧张的局面。 三是港口集疏运体系有待完善。对于园区内集装箱码头而言,制约集装箱运到港口的主要因素是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而影响运输和时间成本的因素是港口集疏运体系的通畅程度。目前核心港区内部已形成以疏港北路、创园路为纵向,迎江路、建桥路、永新路、龙凤堂路为横向的 “两纵四横”港区内部小循环道路体系。而对外大通道仅有S356(沿江高等级公路)连接S506(长江大道),S231虽可与S356相连,但不能直达港区,一旦高速公路货车限行,沿江高等级公路将不堪重负、极其拥堵,甚至瘫痪。市委五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造长江经济带“港口名城”,“到2021年,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120万标箱,实际通过量达100万标箱”的目标,目前的集疏运体系将成为未来进口港的瓶颈。 为此我们建议: 一、优化核心港区行政管理机制 1. 适时扩增核心港区区域面积。将核心港区(永安洲镇)全域调整为产业用地,同时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更大范围地对港口腹地进行整体规划,适时将泰兴市原马甸镇整建制划归核心港区,或将江平路以西部分划归核心港区代管,为港口建设留足发展空间。2. 增设港口管理部门。建议借鉴靖江、泰兴市做法,独立设置港口机构——港口管理部门,将市港口局职能下沉,与核心港区合署办公;或核心港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港口办,负责与市港口局的联络对接,行政许可的办理,从而统筹管理港口建设。3.尽快完善核心港区管理体制。明确核心港区机构、运行模式和人员编制等,并进一步理清园区与镇街之间的关系。 二、加大对核心港区财政扶持力度 在市级层面进一步加大对核心港区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对高港区地方财政市级留成统筹的部分先统后返,用于支持港口名城加快发展;将核心港区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扶持对象,享受省级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将国电电厂、扬子江药业等市级留成部分切块支持核心港区发展;将核心港区港口基础设施纳入市交通建设规划并列入市财政预算。 三、加快核心港区集疏运体系建设 1.实施苏永线高港段工程。尽快实施新总规中确定的南北向通道苏永线(S231,苏陈至永安洲)高港段,今年就启动先导段,即从S355大泗互通处至G345(江平线)接上建桥路,可直通港口码头。2.启动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结合长江大道快速化改造的契机,在其东侧启动建设从泰州西站东端引出,沿长江大道快速路东侧向南至高港港区,其后折向东南直达核心港区的港口铁路专线,线路全长约38.6公里。与目前已初具规模的内河航道运输、公路运输形成公铁水联运的集疏运体系,以推进集装箱货运量的提升,实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王小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核心港区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核心港区行政管理机制问题 2015年起,省编办加强对各设区市副处级以上机构设置的管理,并对各设区市自行设置的副处级以上机构进行逐一审核。为了积极争取泰州港核心港区副处级管理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我区与市编办多次赴省编办汇报,但省编办表示,泰州港核心港区尚未获得省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可,未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范畴,因此泰州港核心港区需先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相关主管部门申报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之后,再由市编办报请省编办审核研究其管理机构设置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等事项。 根据《江苏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52号)精神,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须逐步进行优化整合,实现“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各类功能园区应当整合进入开发区,一般不单独设置管理机构。鉴于我区已拥有一个经省委省政府认可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泰州港核心港区今后的发展应结合“三高融合发展”战略和自身实际重新定位。 经与市编办对接,下一步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三高融合”后功能园区布局,结合核心港区发展的现实需要,调整优化其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理清泰州港核心港区和永安洲镇职责关系。鉴于机构改革中,泰州市及靖江市、泰兴市均不再保留港口管理局牌子,相关职责由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市交通运输局向高港派驻分局,履行辖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管理职责,泰州港核心港区可根据需要,在限额内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配置港口管理工作职责。 二、加大对核心港区财政扶持力度问题 目前,市区税收收入实行属地征收管理,市财政在财力较紧的情况下累计已安排1.23亿元用于支持港区发展。同时,为体现公平竞争,避免市区众多特色园区相互攀比,也不宜对某一园区单独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建议核心港区努力开拓市场,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三、加快核心港区集疏运体系建设问题 经对接,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着手开展泰州港口铁路支线规划研究,同时加大项目规划上争力度,适时启动泰州港口铁路支线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提升泰州港集疏运功能,完善铁路网布局,延伸港口腹地,推动港口经济和“港口名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