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95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国土资源局;
标题
关于适当增加乡镇工业建设用地的建议
建议人
王霞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服务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目前镇财政资金不足,在各项资源、资产都得到有效利用的前提下,大部分村(居)村集体收入也只有10多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村级基础设施投入和村(居)现、退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为改变镇、村经济收入不足的状况,建议适当增加乡镇工业用地指标,让镇或者有条件的村(居)结合乡镇实际在集聚区搞标房建设。 1、标房建成后出租可以增加镇、村两级收入; 2、有利于集聚区的发展,为当地老百姓提供更多就业的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 3、可以集约利用土地。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y2017095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乡镇工业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保障各类用地需求。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借助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契机,在充分征求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意见的基础上,泰兴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规划用地指标进行了分配。据了解,泰兴市政府核减珊瑚镇650亩基本农田,分配珊瑚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0亩,已为珊瑚镇今后的工业发展预留了规划空间。 二、充分利用政策积极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泰兴市政府已于2013年4月10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高标准厂房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文件规定:只要符合建设高标准厂房的相关要求,泰兴市各相关部门将为高标准厂房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泰兴市政府每年也都安排适量的用地指标,用以保障乡镇高标准厂房的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有效增加挂钩周转指标。2017年1月16日,泰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有偿使用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意见中明确,乡镇(街道)、园区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后获得的挂钩指标,分别按园区100%、重点镇60%、其他乡镇50%的比例留用于乡镇(街道)、园区用于安置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以及非农产业发展用地。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3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刘锋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1806108868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