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6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兴化市政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加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的建议
建议人
周海凤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兴化垛田因其独特的地貌和传统农业生态系统在2013年5月被农业部授予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一,2014年4月被世界粮农组织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一,是江苏省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入选FAO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项目,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近年来,由于受到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年轻人外出打工、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对劳动力投入高度依赖的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在地形地貌维护、传统耕作技术延续与地方特色文化传承等方面都受到了威胁。一些农民在如何保护方面的知识相对短缺,意识淡泊,存在着平垛造田、取土建房、违章乱建等活动,以及一些农业用地被征用等行为,这些活动都严重影响着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保护。为使垛田这块珍贵遗产永续存在,必须加强对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保护,因此建议如下: 一、加强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的宣传,重视垛田文化内涵的挖掘与弘扬。应扩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保护。垛田地区的文化内涵既丰富多彩又独具特色,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因此,垛田的保护和传承一定要坚持文化优先,在深入调研挖掘的基础上做战略谋划,才能做到着眼长远,功在千秋; 二、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门机构。构建和完善由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明确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责任职能部门在垛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职责,设立专门保护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 三、加快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进行立法保护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随着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业文化遗产面临各种威胁,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条文进行规范和监督,维护重奖,破坏严惩。对于毁坏和过度开发行为给予惩罚严厉的惩罚措施是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后盾,只有建立起完整保护制度,农业文化遗产才不会被随意破坏; 四、加大政府财政经费投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短缺是制约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瓶颈”,相比经济建设和社会改变带来的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破坏,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和急迫性更加突出,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责无旁贷。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周海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是目前江苏省唯一的入选FAO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项目,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近年来,我市强化遗产的宣传、推介,先后举办中国兴化农耕文化展,与墨西哥城政府签订了《农业文化遗产谅解备忘录》,举办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南南合作”项目多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高级别培训班等活动,尤其是2018年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中率先开展遗产价值的评估,对垛田687亿元综合价值进行发布,并编制了《江苏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在CCTV-7演播大厅成功举办《垛田故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兴化)特色农产品分享会》,一系列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的遗产保护意识与文化自豪感。 正如您提案中所述,由于受到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年轻人外出打工、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对劳动力投入高度依赖的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在地形地貌维护、传统耕作技术延续与地方特色文化传承等方面受到威胁,存在着平垛造田、取土建房、违章乱建等情况,严格影响着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保护,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的宣传,重视垛田文化内涵的挖掘与弘扬;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门机构;加快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加大政府财政经费投入等建议,越来越受到各级的重视,成为社会共识。我们高兴的看到,在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呼吁下,今年,经泰州市委同意,《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已被列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年度立法计划。目前,该《条例》的起草、征求意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类的未来。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重要的乡风文明保障。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建议,借鉴其它遗产地好的做法与成功的经验,积极推进《条例》立法工作,并将第一时间征求您对《条例》起草工作的建议、提出《条例》条款修改建议,确保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这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加强垛田传统农业系统保护工作所提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继往地关心、关注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保护与发展。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