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27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工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建议人
周桐忠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村镇现状调查 1、我市的各市(区)区划调整合并后,各市(区)也相应做了自然村的合理重组,但重组后的行政村的规划却没有同步进行,原有的自然村居住不够集中,现有的村内空关、村外散落,难成体系的现象,直接影响了村庄的整体形象和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步骤,加大了治理难度。因此,重新规划,势在必行。 2、散落的住宅环境,不仅在形象上受到影响,更重要的对村庄土地流转、小农场及家庭农场的建设有着一定的影响,增加了社会矛盾,增加了违法、违纪的温床。有的居住在承包土地中间,眼红生邪,文明一点的住户,抢种拾边空地,稍差些的,成熟什么采什么,能吃什么就抢收什么,更有个别住户,以偷为生,以偷为业等等。 3、原有的乡间路道、村镇交通砂石路道、简易沥青、水泥道路和田间埂、沟、渠交错,大埂小圩随着重组和整治,现都闲置,无人问津,不仅浪费而且成了机械作业的障碍,故而,综合治理,急不可待。 二、几点建议 1、修改村镇规划。将散落的住户列入停止新建、翻建的名录,并入集中居住区域内,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及措施,达到尽快拆迁的目的。 2、深入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经济分析,以政府、商家和农户三者互惠互利的原则,动员、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各地市区滞销房源,换购乡村空关房和散落的拟拆迁房,达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目的。 具体做法: 农户:以乡村空关、闲置房产,向开发商换购城区滞销房源。 开发商:以农户抵购的乡村的房产,再抵缴给政府,以此来结算应缴纳的规费和税费。 政府:以村内空关房源,安置(或换置)村外散落的住户,同时村外拆迁所得土地及村内空关房拆除土地,均为建设用地,再用于城区建设或出让,以此来偿还开发商应缴的规费和税费。 3、在全市(区)进行综合整治普查,由各级政府牵头,开展填河(沟)、复圩埂、破弃道、查空地(关)的活动,把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建设的民生工程之中。重组排涝汐洪体系,合理调整各村小农场、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布局。统筹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机械化作业效率。各村的土地留转地块有前有后,承包者所承包种植的土地相互交错,加上原来集体期间,分田到户期间留下的圩、埂、乱挖、滥取土壤所留下的沟塘,现已废弃的生产河和区间道路等等,应集中治理,合理复垦。我坚信,整治后一定会复垦出一批可种植面积和置换出一定数量的可建设用地。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委农工办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ya2015027号议案的答复函 周桐忠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议案分析了目前我市村镇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3个方面的建议,有的建议内容还比较详细,对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抓好新一轮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近几年来我市村镇规划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十分重视。201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目标。按照“城乡统筹、市区融合、特色发展”的要求,启动了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工作,出台了《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加快了全市城镇化步伐。按照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调整优化村庄布局规划,初步形成了小城市、重点镇、重点村、新型社区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全市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10963个自然村规划为2362个农村居民点。村镇建设方面,以构筑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和谐相融的现代城乡形态为目标,近年来,靖江、高港等地在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主要做法是,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农民实行公寓房安置,城镇规划建设区外的农民按照“三集中二置换”政策实现集中居住,引导零星居住的农民自拆自建进入集中居住区。农业农村方面,水利部门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完成了《2014—2020年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修编工作,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等,这些方面的工作都为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然,诚如你们所指出的,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村镇规划建设还存在着农民居住不够集中、村容村貌不够美、基础设施不够配套等诸多问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区划调整,城乡关系和乡村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迫切需要对镇村布局规划加以优化。 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的打算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今年我市已经着手推进新一轮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目前市区20多个镇街的规划修编工作已先行启动。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全市将于2016年基本完成此项工作。新一轮镇村布局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根据镇村建设需要,逐步公布“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引导农民向“重点村”“特色村”有序集聚。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克服新农村建设瓶颈制约,对于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一轮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建设工作中,我市将严格遵循“城乡统筹、多规融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整合各部门资源,强化沟通协调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成片整治的规模效应和资源集聚效应,抓好水利工程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等项目的有效整合,对农村田、林、路、水、村进行统一治理,建成一批集中连片,田成方、林成网、沟渠配套的高标准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机械化作业效率。二是进一步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努力消除“空关房”、“空心村”现象,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在集中居住区建设方式方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选择代建、统建、自建等符合农民需求的多种建设方式。 你们在第2点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农户、开发商、政府三者之间房屋置换的具体设想,相关部门将按照进一步解放思想的要求,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尽早开展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办法措施。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曹宏祥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 系 电话:868861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