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06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标题
关于落实河长制净化水环境的建议
建议人
吴丹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江淮交汇的泰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素有“水陆要津、咽喉据郡”之称。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环境的优劣与否直接影响市民的生活健康和幸福指数。泰州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河长制,坚持治水为要,全力打造“水城水乡”生态名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因水的流动性及各区域的地理因素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各市、区河长制落实、水环境治理效力的差异。 经调研,一是由于水的流动的特性造成了“上游疏,下游堵”的局面,处于“锅底洼”的区域治理难度高。 二是异地区域污染排泄问题无法协调。如兴化卤汀河受上游邻县市境内石油、化工污染企业排污影响造成兴化市2018年12月14日、15日连续近30个小时原水水质严重污染。 三是非法企业利用夜间和流动船只的不定期偷排加剧水质污染。 建议:一是鉴于水的流动特性,市、区间有联动的河道建议由泰州层面的领导任总河长,统筹协调。跨区域的污染整治问题争取异地及上一层面的支持。 二是提高排查污染源的能力,加大处罚力度。环保部门要提高自身检测污染源的能力,开展普查获得第一手潜在的排污企业资料,并争取如公安及上一级环保部门的多部门联动作战;法院对蓄意排污企业要从重判处。 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微信、网络等新型宣传手段进行正面宣传;对非法排污受罚企业惩处情况进行曝光,起到一定的舆论震慑作用。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奠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在泰州自上而下落实河长制,建立全水域网络化管理体系下,定能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永续利用,让水成为泰州最美的生态名片。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19〕34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006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河长制净化水环境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长制工作方面: 一是全面构建河长组织体系。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全覆盖,共落实市级河长13名(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长),全市22条重要流域性、区域性河道及23个里下河湖泊湖荡,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如流经兴化市的卤汀河、盐靖河等,都明确泰州市领导担任河长,兴化市的相关领导担当县级河长,加强河道全流域的统筹治理和保护。同时根据《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督促各级河长履行“管河、治河、护河”的职责。 二是突出河道综合治理。2018年以来,围绕河长制“全面见效”的总体要求,落实“一河一策”行动计划,制定落实市级河长负责的22条流域性、区域性河道及里下河湖泊湖荡2018年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成月度工作清单,把责任落实到属地河长和相关责任单位。市河长办对每月完成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进行通报,做到以月包季、以季包年,确保年度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共整治河湖“三乱”违法行为1720起。2019年把河湖“两违”专项整治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制定问题、责任、目标3张清单和具体细化的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1580处“两违”问题的专项整治。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牌、广、电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型媒体的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设立“泰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建立“河长制工作简报”信息交流平台,已编发70多期,及时传达上级部署、关注河长动态、反映基层实践;在泰州日报、泰州电视台推出“河长在行动”专栏,宣传河长制工作成效,并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曝光。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等节日,通过“接地气”的形式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 水环境治理方面: 一、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将年度重点治污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企业主体,进一步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采取定期通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题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办法,增强各级政府对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断面长制”工作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在全市开展污染源普查,以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为重点,全面摸清我市污染源底数。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区域协作,实施上下游联防联治。进一步完善我市区域补偿机制,修订全市范围内上下游补偿分摊方案,断面补偿更加科学合理,区域联防共治得到有效推动。聚焦重点,做好上下游地区的沟通协调,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周边兄弟市建立区域补偿机制,坚持上下游联动、水岸联治,有效治理水污染,加强水源地协同保护,确保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 四、拓展宣传途径,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开展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向环保热线“12369”举报水环境污染问题,借助“263*泰州在行动”专栏曝光水环境问题,从而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促进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提升,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泰州市水利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