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37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加强市区宠物犬管理的建议
建议人
陈兰英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一、问题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也越来越多,领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但同时也给不喜欢领养宠物犬的市民带来不便,有的宠物犬会对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特别是一些高大的宠物犬更是会给市民带来恐惧。 二、原因分析 1、市民对宠物犬的管理不规范,随地大小便给市民出行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2、对一些宠物犬外出放松时未用绳栓住,甚至出现咬伤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在搭乘电梯时更易伤人。 三、建议 1、请相关部门对目前市场的宠物犬进行梳理,分类,提出各种管理规范和要求; 2、请相关部门对某些宠物犬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才能保证市民安全的,要出台相关法规或惩罚条例、制度,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执法督察以取得实效。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公函〔2019〕63号 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137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兰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宠物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犬类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农业、环保、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前期,各职能部门在犬类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市公安局成立犬管工作专班,围绕加强犬类管理,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就目前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不按时接种疫苗、不牵绳遛狗、随地粪便不及时清理、犬只噪音扰民、大型犬只放养对他人人身产生安全隐患等);二是进一步征求了相关代表、委员的工作建议。将前期市区犬类管理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逐一向委员、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汇报,听取了各委员代表的成熟建议,为下一步更好地做好犬类管理工作打牢了基础;三是到市人大、市农委、市城管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对犬类饲养立法问题及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咨询。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养犬人素质。2011年《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始终将宣传引导作为推进《办法》实施的重要方面贯穿于犬类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联合市农委、城管等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拉横幅、置展板等形式,广泛进行养犬知识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积极组织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会、小区物管深入犬主家中,免费发放《宣传手册》,明确告知养犬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共计举办大型知识宣传活动67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册。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养犬线索,均可通过110进行举报,各地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党员服务日、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等宣传平台,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集镇,通过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展板、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宠物养护科普知识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犬类防病、安全养犬、免疫注意事项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通过泰州广播电台“新闻有深度”栏目,特别制作了一期动物狂犬病防控知识专访,使养犬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媒体传播到千家万户。2018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共组织宣传20多次,60多人次参与宣传,为宠物饲养者有效防控人畜共患病对人的伤害提供了预防应对方法,倡导了文明、科学、健康养犬。 三是开展市区流浪犬及违规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我局申请专项经费,成立犬只留检所,规范化的开展犬只捕捉、收容、领养工作,定期开展市区流浪犬及违规犬集中整治行动。多数犬主已建立了良好的饲养习惯,自觉遵守犬只饲养的各项规定,形成了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共计登记犬只2万余条,发放或张贴《致养犬人的一封信》4万余张,教育规范违规养犬行为5300余人次,收容流浪犬、无主犬、违规犬700余条。今年,结合代表的建议内容,我局从4月8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流浪犬及违规犬集中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目前,已收容流浪犬26条,发放或张贴《致养犬人的一封信》8000余张,教育规范违规养犬行为2000余人次,市区已有2万余条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留检场所共收容流浪犬720条,先后灭杀狂犬病犬、流浪伤人犬31条,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等犬类问题明显减少,市民规范养犬的意识得到大幅提高。 四是联合专业力量,积极开展狂犬病免疫。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必须到农业部门认可的预防接种单位接受狂犬病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为积极做好动物狂犬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在原有动物狂犬病免疫点的基础上,筛选了符合条件的社会诊疗机构作为动物狂犬病指定免疫点,以方便群众带宠物免疫。同时要求社会诊疗机构指定免疫点将动物诊疗许可证、免疫人员信息、免疫收费、服务承诺书等信息公开上墙,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目前,全市城乡共设有111个动物狂犬病免疫点可为宠物提供狂犬病免疫服务,满足了居民对宠物狂犬病的免疫需求。市区畜牧兽医站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免疫点开展国产狂犬病单苗的注射,费用全免;社会诊疗机构免疫点可注射国产或进口狂犬病苗,免疫费用由宠物主人承担。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文明养犬氛围。犬类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广大市民特别是养犬人的支持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联合农业等部门将坚持以宣传为先导,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养犬规定,积极组织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部门人员,深入犬主家中,发放宣传资料,明确养犬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养犬人建立良好的饲养习惯,形成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罚促管,严厉打击各种涉犬违法行为。我局将持续不断地开展市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种不规范养犬行为。市区切实做到“三个一”、“三个确保”,即“召开一次部署动员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致养犬人的一封信》”,确保专项整治“有措施、有影响、有成效”,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组建专业捕犬队。目前,我局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增加专项资金投入,下一步将购买专业捕犬设备,拟组建专业捕犬队,协助市区涉犬警情处置。 四是推动犬类管理立法工作。2011年出台的《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已适应不了当前社会管理需求。我局将开展调研,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和群众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从监管、防疫、执法、死犬处理、限养范围等环节入手,明确相关执行规范,结合《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修改、完善修订《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或提请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实施出台《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五是履行双告知职责。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的要求,在宠物经营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时告知其需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变更信息推送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由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下载使用,实施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公安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