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62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团市委;政法委;财政局;教育局
标题
加快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
建议人
李 珂
代表意见
基本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代青少年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但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有大量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流浪青少年以及留守儿童,他们面对着很多难题,迫切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帮助。为此,2014年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5年年初团省委、省综治办、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将联合出台《江苏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各市(区)要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网络,广泛在青少年工作中引入有资质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重点开展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康复、就业辅导、代际沟通、关系调适、能力提升、文化娱乐、精神减压与心理疏导服务,有效满足青少年的个性化社会服务需求。 省级任务分解至地级市层面,泰州市2015年须有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数200名,到2020年从事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数至少达到700名,每年需递增人数为120名。为完成这一目标,现就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尽快出台泰州市《关于全面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泰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在相应社工岗位职责中增加青少年事务内容,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按照每个街道不少于1人的标准进行配备,人员编制可为街道综治社工编制,由市(区)综治办、市预防办从街道综治社工中选拔,并联合委托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人事管理,并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综治工作规划和考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教育部门设置“驻校社工”,由教育部门联系各中小学校完成设置岗位并购买服务。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将由政府负担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支持范围,每年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以开展公益项目招投标的方式,吸引、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青少年事务。 三是建立培训制度。通过进修、挂职、短训、函授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实际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在职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取得职业资格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开展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依托大专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社工人才培训基地等,推动建立一批具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制作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主题的电影、电视剧、微电影、歌曲、小说等文化产品,推广宣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深入宣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积极营造关心支持、理解尊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更多社会力量、资源投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团市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6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推进全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成长,为深入推进平安泰州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积极争取相关文件出台。团市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获得市委市政府支持。《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三位一体”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办发〔2015〕37号)中明确规定6至25岁青少年常住人口按0.53‰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等要求,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职。 二、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市财政局从2014年起对海陵区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和社区两房建设的专项补助,按750万元纳入财政基数,要求实行社区工作者结构化工资制,把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待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表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工作。 三、积极探索社工培训模式。团市委组织团干部参加一年一度的社工资格考试,并针对通过的团干部采取奖励措施;组织团干部及相关有志从事社工工作的青年112名参加考前培训班;联合泰州学院针对实际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在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联合“乐助社工”等专业社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方面的培训,探索建立“高校+社工组织+职能部门”青少年事务社工培训机制。 四、注重创新宣传引导方式。借助团市委全国微电影大赛契机,广泛征求以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主题的微电影作品,推广宣传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并利用“青春泰州”微信公众号宣传青少年事务社工先进人物,推动更多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加入到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中来。 共青团泰州市委 2015年6月12日 单位负责人:殷 俊 联系人姓名:郭 琦 联系电话:1505235150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