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24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海陵区政府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
建议人
夏洪元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整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年增大,改造提升了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实施了一批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促进了城区水环境的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质量,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城市雨污管网和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这项工作亟待推进。 经统计,目前海陵区建成区内仍有156个老旧小区及28个居民集中区未实施雨污分流。其中,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北起北城河、南通路,南至姜高路,东起规划边界,西至南官河、西城河)需改造97个小区和18个居民集中区;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西南片区,东起南官河、西城河,西到引江河,北起扬州路)需改造20个小区和4个居民集中区;城北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东起海陵区规划边界、西至引江河、北起海陵区规划边界、南至扬州路、北城河、南通路)需改造39个小区和6个居民集中区。 由于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统筹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治理全局。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是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做好水污染防治的根本保证,为此相关改造建设应工作需进一步明确市、区职责分工,建议根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职责划分与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一致的原则进行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明确资金来源。为保证污水管网和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的加快推进,建议市财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探索引进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或EPC+F模式,破解因资金不足导致的建设瓶颈,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三、建立健全的污水管网长效管护制度。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后,如何巩固前期的建设成果,需要建立一套分工明确、保障充足、可操作性强的长效管护机制。建议在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后,由属地街道(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结合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督促监督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做好长效维护管理,长效管护的资金从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收缴的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市区两级分别提供一定的补助。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夏洪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治理全局的建议。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明确了海陵区建成区范围内的156小区和28个居民集中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由海陵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资金由海陵区筹集,市本级给予补助,2020年海陵区计划改造20个。 二、关于加大投入力度,明确资金来源的建议。经初步测算,海陵区建成区范围内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资金约12.18亿元,考虑到改造体量较大和海陵区财政的资金压力,一方面海陵区启动了对建成区范围内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普查工作,先摸清现状,再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步实施。另一方面市政府也正在引进社会资本,前期已与三峡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考虑将海陵区小区雨污分流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进行合作。 三、关于建立健全污水管网长效管护制度。为巩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小区污水管网长效管护制度,我们将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即将修订的《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将小区内部排水管网纳入日常养护范围,适当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明确养护责任主体和要求,鼓励物管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单位对小区内部排水管网定期进行维护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当地街道(社区)和物管单位应对居民装修改造行为加强监管,严禁将污水接入雨水管网;对小区附属商业用房从事餐饮、洗车、医疗等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应按《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置预处理设施并领取《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入小区污水管网,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拒不整改的上报城市排水主管等部门进行查处。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