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6011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效能办;
标题
关于提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科学性的议案
建议人
李 飞
代表意见
泰州效能办的领导对本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多次主动与代表们联系对接,反复征询改进工作的意见,并亲自上门,详细答复,逐条解释,细致分析,态度非常诚恳,办理成效显著,提出本议案的代表均表示非常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泰州市于2014年对各市区实施绩效管理,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绩效考核“指挥棒”的牵引,各区市在每个考核指标上狠下功夫,暗自发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生动局面。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如果不能最大限度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一方面将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各地各项具体工作效能建设成就,挫伤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使得考核工作偏离既定的目标方向,失去应有的激励导向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泰州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特提出议案如下。 1、目标要公、出发点要正。绩效考核在泰州市绩效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部门(单位)具体参与实施的。在设定各项年度工作指标及目标数值时,要坚决杜绝部门单位闭门造车、关门出数据等做法,杜绝可能出现的 “萝卜考核指标”的不良作风,而是既要贯彻上级精神、也要结合泰州实际、还要摸清下级脉络,统筹考量各区市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设计考核体系,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引方向、激发潜力、促进工作、引导发展的有力武器。 2、出台要早、解读要细。整个考核指标体系文件原则上每年一季度应该全部出台,有的指标甚至年前就应出台——现实中,有的指标完成时间早,超过时限后根本无法调整更正。如2015年度泰州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是2月12日印发的,但共性目标考核细则是5月29日印发的,其中,极个别指标考核细则至今仍未出台。由于有的指标出台过晚,年初安排工作计划时无从下手,等到出台后再来谋划大多已错失良机,需要花十倍数十倍精力去加工补课,这不能不算是管理上的一大遗憾。 另外,考核方式、计分办法一般每年均有变化,且专业性强,绩效办应在年初要求各部门单位集中进行一步到位的“考核工作解读”,解释要清楚明了,要“一口清”,不能含混糊涂、模棱两可,年终再来打补丁、出“新解释”。应该坚决杜绝考核计分办法解释的随意性,以免为“人情分”大开方便之门,为“考核打分权”寻租提供空间。绩效办应注重过程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按季、双月或单月,公开反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阶段性考核成绩,便于基层及时发现差距、排找问题、抓好整改,更好地推动年度工作扎扎实实完成。 3、追求科学、坚决公开。一是要提高指标的科学性。如果一个任务指标在市和市之间、区和区之间、市和区之间差异明显时,绩效办要追查审问、多方听取意见,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千万不能有“懒政思维”、纯粹依赖部门工作,自己只做小学生简单加减法工作。考核目标的设立要切合各市(区)实际,一般应综合参考前三年的实绩,本着“跳一跳、够得到”和“三市四区”总体平衡的原则安排指标任务,千万防止上年任务完成好、次年下达任务重的“鞭打快牛”现象,防止上年任务完成差、次年增幅巨大的“大小年”现象,防止市区之间任务悬殊的“厚此薄彼”现象。通过提升目标任务的合理性,最广泛充分地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提高计分方法科学性。对每条计分办法都要尽可能模拟年终出现的各种情况的计分结果,最大限度避免2015年“累乘计分法”出现的低级的奇葩计分结果。考核的指标、方法、过程、细节应该而且必须敢于全过程公开,建议开个“内网”,接受三市四区被考核者全过程的监督和评论,接受下级对上级的民意考量、信任投票。坚决杜绝个别单位可能出现的搞小动作、年终翘尾、甚至“大变活人”等莫名其妙现象发生,用阳光消毒创造清新的考核环境。 4、责任明确、纪律严明。绩效办是负责全市绩效考核的综合部门,责任重大,不容推卸!与各部门单位之间应合理划分责任,防止遇到难题绩效办和部门之间相互踢球、推诿扯皮。坚决防止出现为求高分而搞不正之风、违反科学发展规律的现象,一旦发现私改分值、年终翘尾等反常现象,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大张旗鼓、公开查证、开门办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绩效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议案形成过程:经历考核发现问题后,广泛座谈,收到大量的建议,经梳理而成。 建议承办部门:泰州市绩效办、泰州市负责对县区政府考核的部门(经信委?)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效能办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16011号议案的答复函 李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科学性”的议案收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有着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经认真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市(区)绩效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2014年9月份,由市发改委牵头对市(区)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作了专题调研,在总结近年来全市考核工作成效、学习周边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2015年市(区)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并由市效能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2016年,我们在保持上年度市(区)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总体思路与框架的同时,更加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分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要求有机融入市(区)绩效管理之中,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形成2016年市(区)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具体为,取消原先“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民生改善”三大类“二级指标”,新设“开放、创新”、“统筹、协调”、“绿色、共享”三大类“二级指标”,每类100分,并对具体指标重新归类。 二是始终围绕三大主题工作。增加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的指标,分值占比有所上升。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招引项目质量情况、招引项目“飞地”布局情况、以及招引项目投产达效情况的跟踪考核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更高、布局更优、建成投产速度更快。 三是更加突出深化改革主题。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五大任务”30项具体举措纳入2016年市(区)绩效考核之中。突出“三去一降一补”,增加“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金融风险情况扣分”、“房地产去库存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等具体可考核内容,引导各市(区)积极转变思路,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四是不断优化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丰富“公众评议”指标内涵。在市(区)“公众评议”内新增“专项工作测评”,主要体现市委全会项目观摩等专项工作测评情况。同时,适当优化指标内容和得分计算方法,取消原考核办法中关于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的分值设定,同时去除部分实绩取得较慢、2015年实际未能考核的指标。注重上下衔接,将省“八项工程”、全面小康等对泰州考核评估的指标纳入市(区)考核之中。 关于议案中提到的几个具体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考核文件出台时间的问题。去年市(区)和开发区共性目标考核文件于5月29日下发,主要原因是开发区、专业园区及街区首次纳入考核,由于基础数据不足、统计口径等因素,部分共性指标分解下达难度较大,市效能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协调牵头考核部门,花费了一定时间。今年,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市效能办及早准备,精心安排,市(区)和开发区绩效管理共性目标考核方案已于3月26日正式下发,并汇编成册。 二是关于解释口径的问题。去年,单项指标最高得分上限在文件中没有进行明确,年底在计分时,按照以往的惯例规定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基本分的150%。2016年,文件对这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各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基本分的150%。 三是关于“乘积计分法”。市(区)绩效考核中统筹发展得分实行乘积计分法,设置“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党建法治”等四个二级指标,四者相乘,形成统筹发展得分。“乘积计分法”主要是激励各地区实现全面、均衡发展,破解发展中存在的“瓶颈”、“短腿”。 今后,市效能办将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先进,进一步优化市(区)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真正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 (此页无正文) 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