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61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教育局;
标题
丰富中小学寒暑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建议人
杨凤辉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背景:现阶段,我泰州地区正在强力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问题。 原因分析: 1.所谓存在即合理。有需求才有市场,客观上讲,确实有些家长或学生有需要补差的诉求。 2.寒暑假时间较长,很多家长又要上班工作,确实没有时间管教孩子。 3.各类官方组织的公益综合课外实践活动缺乏,学生无所事事。 解决方案: 1.由教育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团委、学校等公益事业单位组织各级各类丰富多彩的综合课外实践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又免却了家长的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增长了见识,增加了社会实践。 2.对确实有补差需求的学生、家长,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牵头,开办一些补习培训班,请一些有水平、有意愿的老师进行授课,不以营利为目的,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满足部分学生、家长的诉求。 3.开放社会培训机构,由市场自由决定。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教育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6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凤辉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丰富中小学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市教育局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的同时,还将着力推进以下五项工作: 1.全面实施泰州市素质教育“5+2”工程,大力开展五大行动中的“实践体验”行动,丰富行动项目,将行动向课外拓展、向寒暑假拓展。 2.配合市文明办,组织学校大力推进“七彩的夏日”、“缤纷的冬日”未成年人假期系列活动。 3.继续开展好“教育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重点开展暑期集中活动,通过组织各地各学校广泛开展名师助学、党员义工、教育问计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4.加强“泰微课”项目资源建设,让全市学生免费利用电脑、平板、手机等多种客户端进行微课程点播,并组织教师网上答疑,满足学生的假期学习需求。 5.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切实规范其办学行为。 泰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