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23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规划局;海陵区政府;凤城河管委会
标题
关于在西南城河整治中对南蒲社区办公用房及社区健身广场进行规划的建议
建议人
于德红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南蒲社区成立于2004年8月,原有办公活动用房250 平方。因凤城河西南城河整治工程,社区部分居民已搬迁,南 蒲社区居委会也在此搬迁范围内。为了满足居民的日常服务需 求和政府对社区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规定,建议在此片的规划建 设中,给社区的办公用房和社区文化健身广场预留空间合理规划, 方便居民前来活动和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凸显社区服务居民的 作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B” 泰规建函[2016]12号 市规划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023号建议的答复函 于德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南城河整治中对南蒲社区办公用房及社区健身广场进行规划”的建议收悉,现函告如下: 根据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南路北侧、青年路西侧地块规划有居住用地,将配建社区用房,可供南蒲社区办公使用。该片区约2017年底上市,待正式上市后,将由土地竞得单位在申报的规划方案中落实社区用房具体位置。 关于社区健身广场空间预留问题,在西南城河整治方案中已有安排,根据方案,在人民南路南侧、通扬运河北侧地块中布置了球场、广场等,可供居民休闲健身使用。目前,西南城河整治工程正在实施当中,预计今年年底完工。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泰州市规划局 2016年6月22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郑 岭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19899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