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108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泰州”建设的建议
建议人
余大海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一、现状 近年来,我市围绕诚信泰州建设的总体发展战略,信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各方协同机制基本形成,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日趋完善,应用服务成效日益明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正在加速构建。我市虽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平台功能和数据支撑能力需要再提升。平台和数据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是信用建设和服务社会的枢纽和载体。当前,我市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所需的信用信息资源大量分散在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主体中,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还面临系统覆盖不全、联通不够,归集的信息不够用、不好用,有用的信息缺采集、缺归集等问题。二是信用产品应用和信用服务创新不够深化。信用产品应用范围有限。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在部分部门中缺乏主动性、自觉性,信用管理与行政管理、行政服务的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拓面。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滞后。我市信用服务市场存在有效需求不足、服务机构不强、服务产品单一、服务规范性不高、应用范围有限等问题。三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需要再加力。加强信用监管和落实信用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举措和重要抓手。当前,我市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成效与社会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信用奖惩方面的行政手段和市场基础都比较欠缺,距离“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目标还有差距。四是信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保障需要再加强。信用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制度性和规范性都很强的工作,目前,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和联合奖惩等方面都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此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协调推进力度不足、组织保障层级不高的问题。领导小组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需要固化,各成员单位之间双向、多向沟通协调渠道需要打通。各部门的信用职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信用管理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二、重要意义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迫切需求。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中的严重失信现象深恶痛绝,迫切期待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人际关系融洽和利益关系协调,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夯实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社会基础。 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省正处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3.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迫切需求。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利益主体和诉求更加多元化,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挑战,传统管理理念和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不断提高社会公共生活的透明度,有效降低社会交往的风险和成本,有利于促进社会互信,减少和化解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与冲突,为社会治理、社会和谐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进和提升行政效能的迫切需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市场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有利于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不断推进政府管理水平提升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优化区域诚信环境,是区域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营造区域信用环境,打造信用品牌,发展信用经济,降低交易成本,是更好地吸引人才、引进外资、集聚资本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三、对策建议 1.强化信用制度机制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形成更为健全、更加规范、覆盖广泛、推进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和机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组织推进机制,加大工作的组织保障力度,合力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2.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加强全市平台网站的一体化建设,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以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推动数据归集共享。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社会管理、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行政事项中广泛、充分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 3.着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监管措施,围绕信用承诺、分类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创新。 4.加快推进地方信用立法,我市已出台《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我市应立足实际,总结参考地方立法和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强力推进立法进程,确保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顺利建成和有效实施,发挥信用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作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余大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泰州’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社会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题中之义。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信用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去年该条例已经通过立法后评估。以政府名义出台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管理、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等系列信用管理制度。行业上,住房保障、涉审社会中介机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机构改革后各地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开展。为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质效,强化数据处理和应用功能,增强信用门户网站对外服务功能,启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三期升级项目。以用促提升,通过信用信息在各类评先评优、财政资金申请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提升数据失信程度标注率、数据报送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截至目前,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已归集966个信息类、15466个数据项,涵盖全市41万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500万个人基础信息,累计归集5000多万条信用数据。稳步推进“双公示”工作,49个市级部门、6个市(区)均在网上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基本实现“双公示”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归集600多万条双公示数据,报送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三)信用产品应用不断推进。一是开展信用承诺。推动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统计局等近20个部门在30多个领域应用信用承诺,并在“信用泰州网”公示。信用修复企业信用承诺率达100%。二是开展信用审查和查询。在财政资金应用、评先评优等管理中进行信用审查,2019年出具审查报告1035份。在招投标、涉审中介等领域,出具企业查询报告909份。三是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在信用管理贯标、信用修复、招投标等领域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524份。四是推进“信易贷”。与市人行一起开发了泰州市征信融资E网通平台,截至目前,已有148家平台登记,5810家企业注册,成功对接537亿元,其中信用贷款超过10%。 (四)信用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发布诚信“红黑榜”,红黑名单在市公共场所循环播放并推送给政务大厅,实施联合奖惩。加强行业信用监管,税务部门“以税促贷”;交通部门对全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港口企业、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分评级,在公路管理各环节引入信用体系;住建部门对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制定《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深化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部门对三级标准化以上达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诚信评定;评选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守重企业等,各领域信用监管成效明显。 (五)信用服务创新不断深化。去年召开6期信用修复培训班,为400余家企业提供信用政策和信用修复辅导,修复553条失信信息。全年培育贯标企业97家,市级示范17家,省级示范1家。通过省信用服务管理系统加强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和管理。加强各领域诚信宣传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举行 “3·15”主题活动,结合“6.14”、泰州公益日、“12.4”等,依托道德讲堂、主题教育、业务部门培训等,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众诚信意识。选树诚信典型,开展最美泰州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弘扬诚信文化。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当前需要解决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信用管理制度亟待完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中的信用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用信息系统亟待优化,系统数据比对、清洗、展示、统计、异地容灾备份等功能亟待提升,信用平台与其他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之间的安全性、差异性和拓展性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模式创新不够,社会关注度高、失信易发高发领域的信用场景开发不足,缺少影响力大、惠及面广的信用产品和应用服务。四是信用保障机制待健全,领导小组还未调整到位,信用信息机构职能有待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在优化营造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加快推进“诚信泰州”建设,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信用系统升级。升级改造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应用支撑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政务诚信子系统等。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嵌入行政服务办事系统,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为守信者简化办事流程。调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抓好信息归集数量和质量,提升信息入库率、时效性、失信程度标注率等。 (二)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信用监管,出台行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推动信用承诺事项统一规范管理,加大信用承诺公示力度,推动信用承诺作为信用修复必备事项。依托省市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信用审查、信用查询服务。在行政管理中深入应用信用信息,推动各地各部门“逢办必查”信用状况。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中的广泛应用。规范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归集应用及其管理。 (三)推进信用惠民便企。一是创新企业信用管理和信息服务。组织2家左右信用服务机构为贯标和示范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信用信息服务,鼓励企业自行申报有关信息为自身增信用、亮信用。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112家,认定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1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家。持续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全年开办10个信用修复培训班,培训各类失信企业600家以上。二是拓展“信易+”应用。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信易+”应用,推广“信易贷”,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信用主体的金融服务;开展“信易批”,信用助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探索“信易游”“信易医”等与民生相关的信用多场景应用,不断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创新与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有效对接。三是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持续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不断提升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质量。充分用好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持续推进信用服务机构规范管理。 (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一是切实落实国家和省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出台《泰州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十四五”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1-2025年)》等。二是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根据国家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各部门权力事项清单以及各地各部门应用需求,更新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精准化水平。三是完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启动个人信用积分工作,对自然人各类信用积分指标和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数据建模、定量计算,形成信用积分,通过定性分析,形成信用风险评价。规范认定失信行为,进一步组织市级主要信用监管部门或行业应用顶层失信行为分类指导目录、失信行为惩戒措施清单,按照失信程度给予不同的失信惩戒。 (五)强化工作落实落地。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部门和各市(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提请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各项重点工作。完善机构配置,保证信用建设主管部门和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的编制、人员配备,保障资金投入。健全考评机制,对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应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按照国家规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