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34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泰兴市政府;交通运输局;靖江市政府
标题
关于请求泰州市政府协调曲霞通靖江北江平线高速路道配套设施的建议
建议人
张育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2015年在泰州市人大、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领导的关心下,泰兴市曲霞镇到靖江市北江平线的快速道路已经开始建设,泰州市交通局、泰兴市、靖江市各承担工程费用的三分之一,为曲霞镇、马桥镇及两市边界的其他乡镇的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但此次建设未涉及路道配套设施,而曲霞镇属经济薄弱乡镇,该路贯穿泰兴市、靖江市有关乡镇,两市各自建设也会导致标准不一,影响整体外观,为此建议上述路道的配套设施,仍由泰州市交通局统一协调,制定同一标准,费用的分摊原则由三方分担。 本建议是由代表与选民座谈时,由广大选民提出意见,镇人大代表也在代表中提出该建议。 建议泰州市交运局承办。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关于泰州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 第jy20160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育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泰州市政府协调曲霞通靖江北江平线高速路道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市专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该道路是2015年泰州市人大督办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统一设计和施工,由泰州、泰兴、靖江各市承担工程建安费的三分之一。目前,泰兴段落已经开工建设,预计主体工程今年10月底结束。同步配套建设安保设施和沿线防护等附属工程,道路亮化配套设施不属于公路建设范畴,也不在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建设范畴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由所在的乡镇负责,请予谅解。 最后,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泰兴市交通运输建设,我们将努力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