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231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司法局;宣传部
标题
关于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和 《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乔向民
代表意见
对办理的结果非常满意
办结类型
A
内容
问题: 目前基层存在着水环境保护宣传不够全面系统、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宣传方法传统单一等问题,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目前仍有少部分村民将秸秆抛入河中,《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还有待提高。 建议: 建议由市司法局和市宣传部门牵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列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细化目标及考核任务,落实宣讲职责,让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家喻户晓。在宣传对象中,着重抓基层干部、排污单位负责人的普法教育,牢固树立其法治理念、履行法定职责、担负相应责任。在宣传媒介中重视新媒体作用的发挥,让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真正入脑入心入行。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乔向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一直把《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2016年8月,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七五”普法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了“结合泰州实际,加强对《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新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等内容。2018年2月,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泰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根据普法重点单位的职能定位,制定“个性化”的普法责任清单,将“一法一条例”内容纳入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清单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排名直接与奖金挂钩,确保“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落到实处。同时,围绕“保护水环境”元素,2017年,全市开展了“德法同行 引领文明”八大行动;2018年,开展了“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系列活动;2019年3月,开展“绿色生活 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全市百余普法重点单位,5万多名普法志愿者奔赴一线宣法讲法,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普法牵头单位,我们将继续发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强化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新市民的宣传工作。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方面,把“一法一条例”纳入中心组学法、年度学法计划、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会、交流座谈会、法治大讲堂等多个平台,发放单行本、解读本,促使全面系统的学习提升。青少年方面,以9月“泰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以“一法一条例”为主题的演讲、征文、绘画、书法等活动,并在户外拓展、科学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增加水元素,不断提升青少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新市民方面,经常开展工业废水、污水处理等水主题的培训班次,以此带动提升工业企业污水设施、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运行、保障处理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以普法志愿服务“718”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即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单位)。社区方面,充分发挥社区的法治宣传阵地作用,重视利用和发挥普法志愿者、中心户长、社区律师工作站、现代远程教育网、法治学校和互联网、广播、报刊、宣传栏等阵地载体普及法律内容。机关方面,大力开展“水主题”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空间。学校方面,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企业方面,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各类培训内容之中,通过举办法治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提供企业集中学法用法的机会和平台。乡村方面,进一步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学法,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村广播网站等平台优势,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标准。单位方面,将“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覆盖到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队伍等各类团体,在平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融入法治元素,确保法治宣传不留死角。 三是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泰法宣办[2017]12号),组织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新闻、互联网、新媒体、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媒介,以“一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多样的宣传形式,推动各级媒体在其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项目,使公益普法宣传常年进驻媒体;同时,通过与市效能办合作的《到问题现场去》专栏,关注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以建设性的舆论监督,促进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提升,为我市打造生态宜居的“水城水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