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014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海陵区政府;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标题
关于对东河阳光东侧 闲置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建议
建议人
管冬梅
代表意见
本人对该建议的办理表示满意
办结类型
B
内容
海陵区京泰路街道东河阳光小区位于泰兰北路东侧,共有居民楼34幢,由于是2005之前建成的老小区,小区无社区活动用房、停车位紧缺、无健身休闲场所等基础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而在小区的东侧、七里河西岸有一块东西宽50米、南北长400米的空闲土地,由于当时建小区时该地块在规划红线以外,不属于小区范围,故多年来一直无人问津,造成该土地常年垃圾成堆,扒翻种植严重,因紧临小区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居民多次打市长热线反映该问题,但由于土地归属不明一直没有责任主体来处理解决此问题。 对此提出建议:尽快明确该土地归属并将该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一是进行空转绿在沿七里河边建设健身路径、增添健身器材,解决居民无健身休闲无去处的问题;二是沿小区东侧从南到北增设停车位,缓解居民停车难的问题。三是将东南侧一处三间平房权属归由社区所有,并作为小区居民的娱乐休闲场所,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泰海政办函〔2018〕24号 海陵区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014号建议的答复函 管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东河阳光东侧闲置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关于沿七里河边建设健身路径问题。经实地踏勘、咨询规划部门,并与您深入对接,您反映的东河阳光东侧与七里河之间的空闲土地,系规划中的扬帆路预留地,故在此实施“空转绿”并建设健身路径现阶段不具备操作性。 2. 关于沿七里河边垃圾成堆、扒翻种植严重问题。我区已责成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尽快明确管护主体,力争早日将该地块清理干净。近期,我区将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 3. 关于在小区增设停车位问题。我区已责成京泰路街道加强调研,在合适位置适时增设相应停车设施。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徐伟 是否已面答: 联系电话:862222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