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203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海陵区政府
标题
关于在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中进一步拓展海陵建设用地空间的建议
建议人
徐俊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泰州市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南拓、东进、西优、北控,受此影响,我区不少建设项目地块由于不在总规建设用地范围内,都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目前,城北物流园区中国物流泰州华东分拨中心二期、大吉仓物流供应链智能、江苏鸿志工程检测等项目已经取得了土地证,但是无法办理用地方案、工程等规划行政许可手续;西北片区内化工企业关停并转后,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腾退的土地无法再新上项目投资建设。建议:一是市政府在第四轮城市规划修编上对海陵区的发展给予支持,预留一定发展空间。二是从鼓励盘活存量的角度出发,给予我区更加宽松的盘活土地政策,在相关土地的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简政放权。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徐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中进一步拓展海陵建设用地空间”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积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针对国家机构改革、规划体系重构,在规划实施过渡期内出现的全国普遍性历史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致力于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妥善解决好相关矛盾,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前期,已通过局技审会、市资委会研究帮助海陵区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城北物流园区的华东分拨中心二期、大吉仓、鸿志等项目,均可办理方案和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西北片区腾出的土地,目前有6个地块已出具规划条件,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挂牌上市。 对城西西北片区中现有的梅兰化工、泰州石化、中海沥青、新冶化工、新威化工、祥晟石化等6家化工生产企业,海陵区政府已制定了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将于2022年前全部退出,今年完成梅兰化工4套装置拆除,中海沥青完成所有装置拆除,新冶化工、新威化工、祥晟石化年底全部停产。市工信局正开展《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根据海陵区城西片区产业发展定位,将该片区纳入规划内容,助力海陵区中心城市融合发展,推进区域产业布局转型升级。 二、精心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拓展海陵区用地规模空间 按照部、省有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2019年10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10月16日召开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部署启动会议,市委书记史立军同志亲自到会作动员讲话;制定并印发了《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20-2035年)》,对编制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截至去年底,已完成《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双评估”、“双评价”等12个专题研究、21个专项报告初步成果,海陵区也提交了规划大纲初步成果。其中:一是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工作。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三调”)成果,评价全市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和潜力,对国土空间的农业生产适宜性、建设开发适宜性、生态重要性等级等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开展城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及空间要素支撑、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和存量土地提质增效等专题研究,理清城市开发建设的目标、思路和空间需求。三是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城乡统筹和乡村发展、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等专题研究,形成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的建议方案,相关研究成果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特别是去年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上提出“一高两强三突出”战略部署,进一步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了目标方向和总体路径。 目前,国家规划纲要尚未印发,涉及下达江苏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规模也未明确。我市至2035年的相关规划编制指标,需待国家下达江苏后,由省政府统筹下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按照部、省有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紧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于今年4月下旬专程高位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希望省厅在下达规划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和业务深度指导等方面给予关注关照,为泰州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注入更加强劲有力的自然资源力量。待国家下达江苏指标并分解到我市后,将围绕“一高两强三突出”战略部署,统筹考虑,重点向海陵区倾斜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空间,科学安排海陵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修复、治理空间布局,支持海陵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全力为海陵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服务保障。 三、积极支持盘活存量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对海陵区现存的土地、厂房存在低效利用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海陵区工业用地年度更新调查为基础,配合工信部门甄别低效工业用地,科学编制海陵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考核。先后相应出台了促进低效土地再开发的相关扶持政策,如利用现有工业土地,提高容积率不再补缴出让金;也可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文化创意、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兴等新兴态,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等等。同时,在海陵区已制定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基础上,给予海陵区更多调整权限,以存量优先的原则按项目用地需求实行更加灵活的动态调整制度,确保项目用地需求,现海陵区每年盘活存量土地约1200亩。 您关注的在相关用地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简政放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致力于方案审批、规划许可、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服务对象宽松审批政策。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改革文件精神,在前期下放用地预审权限等基础上,又将供地审批和用地规划许可两事项合并为用地规划许可一个事项,超常规缩短审批时限,将环评手续收取后置到施工许可阶段,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限由原16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力为海陵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快速便捷的用地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