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13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卫生计生委;妇联;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加强妇女“两癌”筛查,切实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建议
建议人
黄海燕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是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2009年以来,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全国妇联联合启动实施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项目,我市的靖江、兴化和泰兴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和省“两癌”筛查项目县。2011年,市及时将原市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实事项目变更为“两癌”筛查项目,面向海陵、高港及高新区户籍妇女实行免费“两癌”筛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两癌”筛查40多万人,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一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两癌”项目推进过程中,一些实施单位适时添置了钼靶、彩超、阴道镜等先进医疗设备,妇科科室设置、房屋配置得到重视,服务流程得到优化。同时,通过专项业务培训学习,广大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妇女健康状况有效改善。 “两癌” 筛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了治疗成本和患者死亡风险,同时有效控制了威胁妇女健康的危险因素。以靖江市为例,在2009-2014年的两轮“两癌”检查中,靖江市共筛查适龄农村妇女13.9万人,查出宫颈癌70人,宫颈癌癌前病变533人,乳腺癌85人,其中绝大部分乳腺癌、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均得到及时正规有效地治疗。三是妇女健康知识得到普及。各地坚持将妇女健康知识宣传贯穿筛查始终,随着免费筛查项目以及专题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广大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对“两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主动参加健康检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市在实施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改善妇女健康状况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筛查扩面工作仍需加强。由于受户籍、年龄限制,各项目县不在政策范围内的妇女无法参加免费筛查。市区免费“两癌”筛查目前主要面向海陵、高港和高新区,姜堰区尚未完全享受这一惠民政策。二是妇女自身保健意识有待增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认知水平的制约,部分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淡薄,对“两癌”发病症状和影响因素了解不够,对“两癌”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没有症状不需要检查;个别妇女甚至对查出异常情况也不予以重视。三是筛查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基层技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影响了“两癌”筛查质量。此外受地方财政状况和财务管理体制制约,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也影响了项目开展的质量。四是少数贫困患病妇女医治不及时。一些贫困患病妇女在查出异常情况后,因为经济困难不愿意或不能及时治疗,致使贻误最佳治疗时机,进一步加大了治疗成本,甚至造成人生悲剧。在对我市2011-2014年间获得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的农村妇女健康状况回访摸底显示,102名受助人员,共病逝12名,其中死于宫颈癌的7名,乳腺癌的5名。 免费“两癌”筛查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妇女“两癌”的早查早治,尤其是癌前病变阶段被发现和确诊,通过有效治疗,不仅能够取得良好的治愈效果,极大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防止家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而且还节约了公共卫生资源、减轻社会负担,降低患者死亡率。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妇女“两癌” 筛查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两癌”防治知识宣传。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和宣传橱窗等各类活动阵地,传播科学、健康的生活理念,广泛宣传和普及“两癌”防治知识。要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妇女树立“防”大于“治”的科学观念,定期进行妇科检查,同时积极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二、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建议“十三五”期间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覆盖区域;将“两癌”筛查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范围,逐步建立起适龄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农村妇女受惠。针对大部分地区城镇无业妇女成为“两癌”检查盲点的现状,建议整合资源,落实和保障检查经费,将城镇无业困难妇女纳入“两癌”免费筛查范围,更好地满足妇女群众的健康需求,使她们也能享受幸福美好生活。 三、建立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机制。贫困家庭妇女如果不幸患上“两癌”,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因经济条件差拖延不治或治疗不彻底,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另一方面,治疗面临的经济负担和疾病本身,会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反过来又会加重病情。所以,建议成立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公益基金,与新农合补助、医疗救助相互补充,更好地为“两癌”患病妇女提供援助,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重振生活信心。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16] 40号 市卫计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013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妇女‘两癌’筛查,切实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拓宽“两癌”筛查宣传渠道。一方面,我委将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主动配合各市(区)妇女联合会举办女性健康知识公益讲座,深入基层,宣传免费“两癌”筛查政策,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另一方面利用多媒体,依托泰州市“12320”卫生热线、“泰州微健康”微信平台,及时准确传递最新“两癌”筛查动态和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引导树立“防”大于“治”的科学观念,积极主动加入免费“两癌”筛查活动,培养良好生活方式。 二、合力攻坚,推动“两癌”工作纵深发展。“两癌”筛查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十二五”期间我委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妇女联合会、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累计完成427264 名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筛查出宫颈癌癌前病变1014人,确诊宫颈癌246人,乳腺癌癌前病变12人,确诊乳腺癌157人。“十三五”我委将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继续与市各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该项工作。今年除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申请到国家、省7.5万人“两癌”检查任务,我委在市区(不含姜堰区)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自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增加安排39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区3万名妇女免费宫颈癌人乳头瘤病毒(HPV)筛查,联合细胞学检查,提高宫颈癌癌前病变发现率,进一步前置了宫颈癌早期发现时点,对提高妇女的生存质量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市民政局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拟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妇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同时探索改变以收定贫的核定方法,以家庭实际生活支出和医疗等重大刚性支出为指标,形成新型的核贫指标体系,将更多的贫困“两癌”妇女纳入,保障其最低生活。 三、积极上争,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目前,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未列入《江苏省保险生育条例》列支范围,各类保险基金暂不可列支“两癌”筛查项目费用。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争取省、市两级财政补助政策,争取将姜堰区纳入省、市级筛查试点区,提高我市“两癌”筛查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