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85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财政局;供电公司;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奖励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
罗建群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由于我国实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工作压力大,有的难以顾及双方老人的衣食住行。近年来市区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较大努力,取得一定成绩,如近年来兴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它是由一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事业,为老年人提供康复医疗、健身锻炼、文化娱乐、伙食配送等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居家在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福利,深受群众喜爱。 但经过调研发现,不少服务站经过一段时间运作,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如城中海阳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道支持下,虽免去了房租,但装修、配套投入、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运营成本等,对于只能收取部分伙食成本的公益社会组织来说,只能靠政府少量的奖补维护运营。为此建议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奖励扶持力度,具体地: 1、加大奖励力度。市、区增加奖励资金,每年评选那些服务质量好,群众口碑佳的服务站进行重奖,让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服务上有奔头。 2、加大扶持力度。对每个服务站根据规模大小、服务老年人多少实行定补 。同时对服务站享受居民用水电等各项优惠。 3、组织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业务技能,能真心诚心地为老年人服务。 4、鼓励社会支持。社会慈善组织定向募集部分资金,每年划入政府奖励资金中,既可弥补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增强全社会关心老年人的氛围。 区人代会上不少代表反映。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085号建议的答复函 罗建群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奖励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内容针对性很强,与当前我市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路相吻合。 2017年2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明确泰州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泰民财〔2017〕1号),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奖励扶持力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贴标准是:经验收合格的AAA级和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级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市级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一次性达标奖励;运营补贴标准是:经认定合格、已投入运营的A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2万元/年、AAA级4万元/年、AAAA级6万元/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标准是:对符合条件的以自有产权用房新建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改扩建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形式举办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是:按照实际入住的老人补贴,7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人补贴每人每月100元;70周岁以上的半失能老人补贴每人每月200元;7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补贴每人每月300元。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补贴标准是:按照建设工程决算金额(经第三方审计)的70%进行补贴,单一性助餐点最高补贴3万元/个,综合性助餐点最高补贴5万元/个,区域性助餐点最高补贴10万元/个。运营补贴标准是:单一性助餐点0.5万元/年,综合性和区域性助餐点为一位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提供补贴0.5元/餐;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补贴2元/餐,年满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1元/餐。同时,文件明确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和入职奖励,对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护理人员,根据护理员等级,分别对技师、高级、中级、初级养老护理员按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在市区范围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2016年,省市财政投入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贴614万元、运营补贴337万元。 您的建议内容让我们很受启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吸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补贴政策。按照《关于明确泰州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加强宣传、指导和督查,确保资金补助到位。同时,积极与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及时享受居民用水电等各项优惠,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持续健康运营。 2.加强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继续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养老政策、服务标准、安全管理等内容培训,到2017年底,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60%。联合市教育局,发挥我市大中专院校教育优势,论证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3.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完善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细化运营考核细则,实现服务标准化。积极发展公益慈善项目,探索以企业或个人冠名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实现补贴多元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适时制订出台奖励制度,提高居家养老项目运营质态,实现服务社会化。 感谢您对民政事业及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