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11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在泰和小区(一期)新建公共厕所
建议人
朱羊扣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关于在泰和小区(一期)新建公共厕所的建议 泰和小区(一期)是泰州市区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小区(由市住建局建设),共42栋楼1400户住宅,其中入住率超过70%,常住居民2000多人。小区内没有公共厕所,在草坪、角落处方便的现象时有发生,极不文明。建议在小区内新建2个公共厕所。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C” 泰规建函[2015]22号 市规划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11号建议的答复函 朱羊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泰和园小区(一期)新建公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住建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泰和园小区(一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当年建设单位在编制总平面方案时,将厕所结合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主要是为了考虑卫生间距、视觉要求及管道排污、维护管理等原因。目前,在农贸市场附近,结合配套商业即有一处对外开放的厕所供居民使用。 如在小区新建公厕,这就面临着人人都需要,但谁又都不愿意在自家附近建设的难题;另外,该小区建筑密度较高,相邻住宅间的空间有限,初步估计只能占用小区集中绿地进行规划建设,这又与国家规范相冲突,且须征求相邻住宅住户的同意。 我局建议,由物业管理方(或业主委员会)牵头,在住户之间进一步协调,在大部分住户有初步选址位置意向、相邻住户都同意的前提下,由物业管理方(或业主委员会)向我局提出申请,届时我局将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争取解决公厕问题。同时,市住建部门表示,其将及时反馈给小区物业管理方,督促其加强管理和宣传引导,杜绝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规划局 2015年 6月25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沈东波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19899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