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7030
届次
五届一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
标题
关于继续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工作的建议
建议人
袁金刚
代表意见
希望上级部门继续给予支持。
办结类型
A
内容
加强农村河道整治,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海陵区地处长江(通南)水系与淮河(里下河)水系的交汇处,河流纵横,水网密布,境内水域广泛,约四分地一分水。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河道出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恶化和功能退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淤积严重,引排功能下降;障碍重重,水流难以通畅;污染突出,水质严重下降;环境较乱,整治标准偏低;管护缺失,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 海陵境内河流水系经过多次大规模的整治建设,已初步形成了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利用的河网水系。罡杨镇在2009年正式行政调整到海陵区之前,错失两轮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第一轮2003-2006年;第二轮2007-2010年),全镇共119条河道,长度151km,淤积严重,几乎没有进行过河道疏浚整治,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自2011年开始才逐步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少数河道进行整治,2015、2016连续两年实施海陵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罡杨辖区一部分河道才得到有效整治,累计整治59条,67km,但还有大部分村庄河塘淤积情况依然严重,影响灌排功能,对农村群众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如区级河道西冯大河(6.5km)、各村庄河道亟待疏浚整治。 水利兴则天下定、仓禀实、百业旺,建议继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提高引水排涝能力,改变农村水环境,尽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奋斗目标。 此建议系日常工作中调研形成。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17〕41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jy2017030号建议的答复函 袁金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和载体,是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水利部门一直把农村河道整治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改善农村水环境,保护农村水资源。2016年全市共疏浚整治县乡村河道68条175公里,完成土方287万方,护岸119公里,投入资金2.5亿元。为保持河道疏浚水环境整治的效果和工程效益的发挥,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和《泰州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各地也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 近年来,海陵区也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开展农村河道整治。2009年区划调整后,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加大对罡杨镇、苏陈镇的水利建设投入,重点向2个镇倾斜,先后通过区级农水工程、省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等对罡杨镇的水利基础设施和三级河道重点进行改造和整治,共疏浚整治河道约66条,总投资约3527万。 各地、各部门在农村河道清淤整治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农村河道面广量大,部分地区仍存在河道淤积、水系不畅、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影响全市水域环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各市(区)水利部门已编制完成《“十三五”农村河道轮浚规划》,下一步将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组织实施,通过河道清淤、岸坡生态化整治,河网水系连通等措施,持续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实现农村河道水清、河畅的目标。海陵区将继续按照《海陵区十三五农村河道轮浚规划(2016-2020) 》任务,多渠道上争项目,筹措资金,加大河道疏浚力度,西冯大河等河道均已纳入整治规划范围。 2、明确任务,按时完成。各地根据规划,每年以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中小河流重点县等中央、省级项目为抓手,持续性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市水利局以文件形式下发了《2017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意见》,明确了各地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并将其作为水利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2017年全市计划疏浚整治农村河道114条107.6公里,完成土方344万方,新建生态护岸65.8公里。目前工程正在实施工程,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3、建管并重,确保成效。市水利局将按照市政府出台的考核办法,督促各地将农村河道管护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健全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打捞有害水生植物,保持水体干净。市级每年定期组织农村河道管护的专项考核,通过考核激励,推动全市农村河道管护的统一开展,对于考核中发现的水环境较差的河道,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到位。 泰州市水利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