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65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人大办;城管局
标题
关于市人大启动对乱贴小广告管理立法的建议
建议人
陈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B
内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的快速发展,街头的宣传页和小广告也多了起来,大街小巷,居民楼院,上面的小广告张贴的一层又一层,不但影响城市的卫生整洁,而且里面还有很多诈骗的信息,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也造成危害。 一、原因分析 1.违法成本太低,而且往往都没有人管理,尤其是基层镇街的社区。 2.清理成本太高,每次清理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工,但是当清理好了,一个晚上小广告又铺天盖地贴上了。 二、建议 建议市人大制定出地方性法规,对于这种行为进行经济和刑事处罚。根治都市“牛皮癣”,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人大办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65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对乱贴小广告管理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新进程的加快,对城市景观要求越来越高。“小广告”不仅对城市的市容市貌有负面影响,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同时背后还隐藏着消费误导、欺诈隐患甚至犯罪活动。乱贴小广告的现象治而未绝,禁而不止,根本原因在于未形成有力的震慑效果,逐利冲动下的投机心态得不到消除,对制度的敬畏之心难以生发。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均对乱贴小广告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使用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建议有关单位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综上,省、市条例均对乱贴小广告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年度立法项目一般不超过两件”的要求,我市立法资源比较有限。因此,对于乱贴小广告的管理问题,可以由政府出台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予以具体细化、明确。 在此,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对乱贴小广告管理等方面相关立法工作,多献良策,多建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