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73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完善居家养老的建议
建议人
杨延慧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我们这里所说的居家养老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化居家养老。它通过整合资源,让老年人居住在家里,通过社区或服务机构的照顾实现养老的方式。 我市现有户籍总人口503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3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老龄化压力不小,老龄服务任务艰巨。据有关资料显示,真正驻入机构养老的老人不足0.1%,99、9%的老人选择在居家养老(此居家养老指在家养老,含社会化居家养老)。所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从而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意义重大。 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将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围绕老年人需求开发服务基本项目,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50个,其间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7个(城市269个,农村468个),老年助餐点766个,开展互助养老试点,形成了城市社区志愿者队伍与高龄独居老人签订就近养老结对服务协议的“爱心门铃”、“大院式养老”服务品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明确泰州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 社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运行质态不理想 由于老年人受传统养老观念、经济消费能力以及运营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建成的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质态大部分不理想。有的就是一间房,几张床。检查时开门,平时铁将军守门,成为“空架子”、“样板房”。尤其是农村没有实行村集中居住,村民居住零散,老年人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路程较远,不方便,也不现实。还有的为了运行而运行,形成资金缺口较大。 二、社区(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单一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容单一,大部分是为老年人提供打牌、娱乐、看报的场所,即便开展助餐等服务,免费的老年人接受,一旦收费便无人问津。 三、 居家养老服务总体服务水平不高 目前除负责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外,都是为日常的物质生活帮困居多。如为老人洗澡、理发、助餐等,绝大多数无力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康复护理服务,更谈不上心理慰籍、患病治疗等。城乡差距更大,城市志愿者较多,有效弥补了社区工作人员精力不足的状况,而农村多为留守老人和儿童,志愿者又少,服务能力更跟不上。诸多原因造成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脱节。 四、 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需待提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一般都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由于工资报酬不高,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同时进入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者也大多数是退休热心公益的人士,技能上没有得到系统培训,不能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针对性服务。 五、 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合理 目前,社区(村居)建立一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获得10至15万元的补贴,另外,每年享受4万元的运营补贴。而实际上建一个中心的投入远远超过补贴。有些社区(村居)根本无能力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些也无需建)。运营成本往往超过4万元,对于经营性收入少的社区(村居)完全不能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转。不建就没有补贴,造成有的社区(村居)为了补贴而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养老、尊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如何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晚年美好生活需要。现结合我市现状,提几点建议: 一、 有针对性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居家养老还是以家为主,不是以社区(村居)为家。社区和村居是否有必要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经过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社区、村居老年人的年龄状况、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准确把握其需求,确定是否有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必要。切忌一刀切,一哄而上。也可因地制宜,整合现有的“残疾人之家”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可利用现有的村卫生室建立医养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绝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建。 二、构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居家养老,顾名思义,依托社区(村居)在家养老。主要是解决子女在外地工作,无人照料的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及特别困难的老人的养老问题。可明确社区(村居)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责任主体[政府下拔居家养老经费由社区(村居)统一管理]。社区(村居)可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第三方等形成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可借鉴浙江、江阴等地的经验)。最主要的是利用现有的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养老精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三、加大居家养老人才的培养 健全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岗准入和定期在职培训制度,对现有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规范管理。建立一支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四、倡导自愿互助服务工作机制 探索健康老年人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引导老党员、社会工作者、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有专业特长的老人)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建立积分制等志愿者服务激励制度,倡导志愿者互助服务,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队伍,解决居家养老人手不足问题。 五、 建立监管机制,提升居家养老的实效 居家养老政府每年都会投入一定资金。为了保证把钱用在刀刃上,必须建立监管机制,保证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老年人享受政府的政策红利。可建立主管部门(民政局)、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三级监管机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效。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7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延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让我们很受启发,也与当前我市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路相吻合。我局将认真学习、吸收、借鉴您的建议内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度重视和扎实推进养老工作,通过政策创制、系统布局、优化服务、培育引导等举措,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就推进全市养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坚持市场运作、扩大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实施路径。制定《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系统布局。印发《关于明确泰州市区养老服务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助浴点等养老服务组织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以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等标准,加大公共财政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发布《泰州市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将市区年满70周岁的特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失独家庭中的低保边缘老人以及困难空巢独居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满足了社区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 二是设施布局日趋完善。以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个,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49个。为解决老年人尤其是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老人在就餐和洗浴方面存在的困难,在全市布点建设老年人助餐点和助浴点。 三是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在全省率先编制《泰州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手册(试行)》,解决了社区居家养老“怎么建、怎么干、干什么”的难题,得到了省民政厅领导的批示,并在全省推广。制定全省首个老年人助餐点地方标准《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规范》和《老年人助餐点服务规范》,明确了社区为老助餐服务的标准。出台《泰州市老年人助浴点建设考核细则(试行)》,规范老年人助浴点建设、管理、运营标准。在海陵区探索开展“孝心365”老年人关爱项目,有效化解了社区独居老人存在的心理孤独、精神失落、安全缺失等问题。开展以“走出家门·做快乐老人”“ 情暖夕阳·孝行泰州”为主题的系列社区敬老活动,营造了社区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平台成效日益凸显。建成集数据信息处理、业务综合管理、服务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同时,统一和规范居家服务标准和质量监督,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模经营,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通过平台,市民可以根据服务目录内容通过网站、手机APP、公共服务热线88012349等方式确定“订单”,平台通过“派单”分配至各服务机构或组织,为社会提供多方位综合性的为老便民服务,满足了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活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吸收建议内容,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态不理想、服务内容单一、总体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居家设施运营监管力度。重点督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营情况,聘请第三方评估中心不定期抽查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重点项目,对于无故关闭停止运营的项目,将取消年度运营补贴申请资格,坚决杜绝养老服务设施挪作他用,保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通过市民卡刷卡识别认证,实现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进行线上管理,实时监管活动人员、助餐助浴消费情况等,同时线上累计活动、消费人次数作为各服务设施年度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是加大社会专业力量引入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培育、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目前已有南京金康养老服务公司、南通安吉通养老服务中心、无锡逸仙居为老服务中心等多家机构进入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同时培育了海陵区德寿为老服务中心、泰有福平台养老服务联合会等本地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研究、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老年活动与培训等养老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引入力度,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2019年5月,我局相继制定印发《泰州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泰州市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指导标准(试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根据困难程度和失能状况,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断满足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同时为市区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适度普惠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受益人群,本年度将普惠标准由每年120元提高至每年360元,加大购买力度,着力提升广大老年人群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是加大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2020年5月,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泰州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民发〔2020〕31号)。适老化改造项目重点包含家庭成员中有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的低保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改造需求评估,做到一户一案,在助行、助力、助浴、防滑等方面设计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需要的改造方案。通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较好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和不方便,降低发生意外伤害的概率,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0至2022年,市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和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