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92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民政局;残联
标题
关于聋人平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建议
建议人
宋振山
代表意见
对泰州市民政局的上门当面答复表示满意,希望泰州市民政局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零遗漏,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民生状况,努力让他们拥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办结类型
B
内容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国务院于2015年9月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文件,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完善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和泰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均明确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这些文件对于残疾人朋友来说,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好事,让人倍加期待。但很多聋人朋友反映很不公平,这类低保外的聋人由于各种补贴什么也没有,就像被遗忘的一群。肢体残疾人有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盲人和精智残疾人都有属于他们的专项补贴,聋人朋友却什么都没有,感觉总是被遗忘、难过。 我市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将聋人排除在外是错误的。依据国务院的解释“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这一项来看,大多数聋人朋友听不见,购置几千甚至上万元的助听器,使用过程中还有电池、助听器清洗、调配、保养等不小的开支,光是助听器专用电池一项,每年就需要200多元,助听器清洗一次收费50元,调试一次收费200元,维修更贵了,换一个小部件就收费几百甚至几千元,这都是“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所以应当享有护理补贴,不管这个聋人家境贫富与否,只要是重度残疾,就应该享有。“照护服务”更好理解了,大多数聋人朋友存在交流障碍,在社会上求医、办事、就业、学习都存在重重困难,需要手语翻译给予搭桥解决,而且还得支付一定的费用,这就是给予聋人的“照护服务”。 众所周知,很多聋人朋友由于种种因素就业比较困难,已就业的聋人朋友普遍都是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的收入,这样水平的收入既不符合低保标准,同时也没有别的补贴或优惠。他们每个月1500元左右的收入,要维持家庭生计,承担孩子教育费用已经很困难了,大多数是依靠家人的接济。而低保内的家庭,在两项补贴制度下,合到的最高补贴有的已经1100多了,此外还能享受孩子教育减免收费都多项优惠,两相比较,那些就业的聋人很难说有很高的就业积极性,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就业,都去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这无形中给政府增加了很多负担。据悉,有些省份如北京、天津、上海、四川、河北等20多个省份早已实施,有些地级市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地也相继落实到位,得到了当地广大聋人朋友的一致好评。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为此,建议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精准政策措施,切实让他们平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最大限度地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努力跟随其他类别残疾人一起早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宋振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聋人平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是需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称“两项补贴”)制度,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两项补贴”制度建立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细化标准流程,规范审核发放。2017年5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7〕70号),从工作机制、标准对象、办理流程、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顺利完成工作移交。我市以前对困难残疾人也有补贴,但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低,发放部门分散。低保家庭内的生活补贴是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工作的科室在低保账户中发放,低保家庭外的生活补贴和所有残疾人的护理补贴由残联负责审核发放。2017年起我市所有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都已顺利移交民政部门。 三是组织联合督查,推进政策落实。2017年8月,市民政局、财政局和残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进“两项补贴”政策落实、落细。2018年,全市共为42589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8551.53万元,为1942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667.73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调研,推动提标扩面。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向市政府报告请示。2018年11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对市区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泰民发〔2018〕129号),自2019年起,将市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惠及3522名残疾人。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您提出的关于“聋人平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建议,主要涉及听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是对我市广大听力残疾人的关心。经调查了解,各市(区)在审核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时主要参照申请人自理能力的6项指标(1.自主吃饭,2.自主穿衣,3.自主上下床,4.自主如厕,5.室内自主行走,6.自主洗澡)综合评估。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一、二级重度持证残疾人 52715人(含听力、言语类),共审核发放护理补贴21771人,仍有约30000人因种种原因未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就包含一、二级听力、言语残疾人9755人(听力一级1094人、二级2147人,言语一级144人、二级91人,多重听力一级3200人、二级509人,多重言语一级3182人、二级482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市财政局、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和我市经济发展及财政情况,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努力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积极争取将生活困难的一、二级听力、言语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范围,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的精准性,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幸福指数做出新贡献。 泰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