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131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海陵区政府;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支持海陵区香江花园规范物业管理
建议人
陈春红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海陵区香江花园是2000年前后泰州高端商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住户生活在其中感到幸福自豪。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小区二期工程未按原来的规划实施,导致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分割,一期工程香江花园南、北部分“一园两制”,一度北面有物业管理,南面无物业管理;现在南、北均无物业管理。2014年创建卫生城市时,市住建局、居委会、社区均对小区做了大量工作:整治环境,清理建筑垃圾,打扫卫生,小区环境焕然一新。但是建筑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大面积泥土裸露在外面,天晴一层灰,下雨全是泥。小区南面自主物业管理,聘请了打扫卫生的人,主要负责南面公共区域卫生。北面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经常出现外来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刮蹭,失窃被盗,环境卫生差。为此建议: 1、指导香江花园建立业主委员会。发挥小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等的积极作用,推选业主委员会后备人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我管理作用。 2、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市住建局、居委会牵头,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裸露区域进行处理,确定是建设绿化景观还是生态停车场。 3、给于资金支持。市住建局给予香江花园裸露区域改造和物业管理资金支持,使入驻其中八栋楼的住户享受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海政办函〔2015〕37号 海陵区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131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陵区香江花园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香江花园成立初期由香江物业公司负责物业服务,后因收缴不到物业费,导致经营困难,物业公司于2009年撤出该小区,导致该小区处于失管状态。为解决小区失管问题,2011年聘请了红马甲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2014年初红马甲物业也因收缴不到物业费,撤离该小区。 目前钟楼社区居委会已牵头成立了香江花园小区管理委员会,将南、北小区整合管理,实行保洁、保绿、保亮、保维修的“四保”自治管理模式。小区管理委员会统一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元/月,收费率达80%。 针对您前期提出的意见,我区近期拟分步启动小区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1、6月中旬起,钟楼社区居委会负责利用小区宣传栏,做好文明养狗、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等公益宣传,并及时维护更新。 2、6月中旬起,钟楼社区居委会牵头,小区管理委员会配合,通过上门面谈、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业主大会等方式,就小区物业管理、出入口安装道闸、停车收费、喷水池维修、绿地改建等问题,充分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达成共识。 3、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争取2/3以上业主的支持,在此基础上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统一管理。物业公司进驻后,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出入口安装道闸、喷水池维修等工程。 4、如小区大部分业主仍要求维持现有管理方式,且同意在小区出入口安装道闸、对喷水池进行维修,则由钟楼社区居委会、小区办牵头,小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5、6月底,小区办会同钟楼社区居委会,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绿地改造方案,在小区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7月启动改造工程。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封锦明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1515262633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