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066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
标题
关于严格危废经营单位准入的建议
建议人
马红祥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C
内容
随着新《环保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与实施,国家对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近几年来,兴化市相继建设一批危废经营企业,在为危废处置工作提供便利,促进地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同时,也增加了环境隐患,提高环境风险。 兴化市共有9家企业取得省或泰州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焚烧处置企业1家,表面处理污泥(含酸洗污泥)综合利用类企业6家,其他综合利用类企业2家,危废处理处置能力达66.5万吨/年。 目前兴化市危废经营单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综合利用企业剧增,能力严重过剩。兴化危废综合利用能力达64.7万吨/年,仅以表面处理污泥(含酸洗污泥)为例,经营企业由2014年的2家增至6家,经营能力由1.68万吨/年增至34.04万吨/年,而整个泰州市表面处理废物总产生量约为13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已严重过剩。 2、拟新、扩建项目仍较多。由于危废处理处置利润空间相对较大,受利益驱使,仍有部分企业筹划新建或扩建危废综合利用类项目。 3、环境隐患较大。由于目前兴化市危废经营能力已严重过剩,就表面处理废物而言,按现有产能规模,每年将有约20万吨左右的表面处理废物从泰州市外运至兴化进行处理,由于危废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的一系列不确定因素较多,随着企业之间恶性竞争加剧,稍有不规范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环境隐患较大。 4、与城市发展定位相冲突。兴化是鱼米之乡,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着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产业,目前正在打造全省大公园,创建里下河经济示范区,大量外市危险废物流入兴化市处理,不可避免加重了环境负荷,与里下河经济示范区建设相冲突。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针对兴化市危废经营能力已严重过剩,结合兴化创建里下河经济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从严控制危险废物移入我市进行综合利用”的要求,建议泰州行政审批部门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兴化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类项目准入。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C” 泰行审函[2019]15号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2019066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红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危废经营单位准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 近年来,我市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源头削减危险废物的产生;严格执行环评准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推进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危险废物源头控制。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市区统筹解决的项目。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判定废物危险特性或者提出鉴别方案建议。对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且全市无法统筹解决的市(区),以及对飞灰、工业污泥、废盐等危险废物库存量大、且不能按照要求完成规范处置的市(区),暂停审批该市(区)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我市编制了《泰州市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科学谋划泰州市未来三年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水平。《方案》预测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25万吨,处理能力108.4万吨,危险废物目前总处置能力总体过剩、富余较多,但部分种类如 HW06 废有机溶剂、HW11 精(蒸)馏残渣、HW08 废油泥等利用价值较高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不足。《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考虑区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现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满足本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处置设施体系。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确定产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加快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准入。按照环评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域和园区规划环评,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的新建园区,要求其规划配套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对已经建成投产的园区,要求完善回顾性环评,根据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三、严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准入关 严格控制我市无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需求的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的准入。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须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先进工艺,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专业化管理经验。适时淘汰一批技术和设备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协调投资管理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部门联合会审机制,规范项目立项,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准入门槛,改变目前危废处理企业小、散、弱的行业格局,推动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协调科技等部门,加大危险废物研究工作经费的投入,构建危险废物产学研平台,促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鼓励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试点和示范推广。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6月14日 单位负责人:邹晶 联系人姓名:徐文龙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0523-8689721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