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88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银监局
标题
关于加大网贷监管的建议
建议人
李琴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案由:由于网贷申请门槛低,无抵押,准入条件简单,一些无还款能力的大学生或年轻人轻松贷款,无节制地消费,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深渊。逾期还款时,网贷平台就会对借款人进行采取爆通讯录、短信、电话骚扰威胁等催收手段,往往会给借款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一旦这些压力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范围,很容易导致想不开,走极端,最终发生悲剧。近年来因网贷引发的悲剧屡见不鲜。“年仅21岁的大三学生李兴元因深陷借贷陷阱而在学校附近一家宾馆内烧炭自杀死亡。”、“ 刚从南京一所大学毕业的小许,因在多个网贷平台上欠下巨额债务,不堪重负,最终选择跳楼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一个在西安工作的21岁少女,从17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诸如此类的网贷悲剧充斥新闻头条。甚至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熟识的亲戚、朋友身上也发生了因网贷引发的悲剧。网贷的诞生是非罪的,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银行难以覆盖人群的燃眉之急,然而由于网贷平台野蛮式的生长以及监管不力,祸害了无数家庭,摧毁了无数年轻人的未来。 案据: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网络小贷业务进行整顿,要求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2018年12月19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 建议: 1、加快网贷平台的数据融合。将所有的网贷数据纳入金融信贷大数据平台和个人征信体系,对借贷人的消费状况、征信情况进行有效的风控审查,对以债为生、无消费能力和还款能力的人不予发放贷款,从源头上防止“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甚至最后无法自拔造成惨剧。 2、提高网贷申请门槛。对于年满18岁的大学生及未婚年轻人,在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才能发放贷款。对于已婚者,在取得配偶书面同意的基础上才能发放贷款。 3、加大网贷平台监管力度。对逾期后“罚利息及违约金”要透明合理计算,对“按天算息滚雪球”的高利率方式要加强整治和清理,未尽此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还贷纠纷,平台要自行承担责任。 4、增强金融和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在学校、社区、企业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网贷风险防范意识。净化网络环境,严控推送高利贷网贷宣传广告。尤其要提升大学生对金融和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建立合理的金融需求和消费需求。 5、为特殊人群提供政策帮扶。政府要为在校大学生及一些特殊困难人群提供政策帮扶,指定银行为这类人群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解决他们的短期困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市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全市15家P2P网贷机构已全部退出线上业务,目前有部分机构存量业务正在化解。贵代表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剖析了网贷行业的社会危害,尤其是对年轻群体造成的巨大身心伤害,并结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提出加大网贷监管的相关建议,为我市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条建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围绕网贷监管,我市从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丰富金融服务等方面入手,积极发挥金改创新优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网贷整治,引导机构退出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整治办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市(区)做好风险稳控工作、认真梳理存量风险底数,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加强分类处置。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利用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对辖内P2P网贷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督促机构每月上报业务信息,实时跟踪贷款出借、不良贷款等情况,并通过机构网站、工商信息、互联网资讯等渠道及时比对营运状态和数据信息。二是组织部门联动,持续加大清退力度。存量业务化解期间,我市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人行、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职能优势,引导机构主动退出,定期开展机构约谈,明确要求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履行“六不”承诺,承诺不跑路、不关停、不变更地址和主要股东、不随意处置资产、不损坏资料、不新增业务,加大对风险机构及有关人员稳控力度。三是明确清退时间,有效降低存量风险。组织属地相关部门持续梳理存量清单,“一企一策”制定清退方案,按照“三降”要求,督促机构不断压降业务规模、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明确清退时间,有效降低存量风险。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原有15家P2P网贷机构,已于2019年12月之前全部完成线上退出。 二、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源头防控 近年来,我市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素材,提升宣传质效,持续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一是拓宽宣传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充分调动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宣传资源,在全市银行、保险、证券、小贷公司等机构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交台站等人流密集区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播放宣传短片、图文资料。累计发送公益短信180余万条,利用金融机构门店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标语291处,发放宣传手册10万余份,播放公益广告1000余次,多途径多手段持续宣传。二是针对学生群体,加强教育引导。2019年,启动多场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活动,赴泰州学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姜堰中专等院校开展主题宣传,通过成立志愿者团队、组织线下宣讲、开展金融知识竞答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向在校大学生宣传金融知识和非法校园贷的危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和谐的校园金融环境。三是注重源头防控,严守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会商制度,从严审查把关,对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其设立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或以金融业务作为日常业务活动,实现金融领域商事注册前置审批、会商全覆盖。针对目前尚未建立前置审批机制的行业,在办理企业新设、变更登记申请时,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网贷”等21个字样的,一律暂停注册,各地确因发展需要注册的,实施联合会商机制进行审核。 三、加大普惠力度,强化政策扶持 为保证助学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我市早于2001年就出台了《泰州市助学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规范了助学贷款业办理办理条件和相关流程。为加大金融服务普惠力度,扩大政策帮扶范围,激发社会创业能量,调动创业者积极性,我市出台了系列帮扶举措。一是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2017年,我市出台了《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为市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主要包括在本市创业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校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员和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二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条件。2018年,我市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升级,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优化审核办理程序,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压缩办理时限,缩短合作机构审核放贷时间,完善融资担保扶持制度,灵活设定反担保方式,更大进度支持“创业富民”。 三是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持续推动银行创新金融服务、开发特色产品,鼓励银行积极向省级分行或总行申请产品开发与发行权限,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及本地农商行通过多种途径梳理银行信贷品牌,充分发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现代银行业务模式的软件平台优势,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网上服务。 目前,全国P2P网贷机构规范整治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网贷机构数量已经大幅压缩。对于外省市机构,我市将密切关注机构动态和处置进展,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对于我市机构,将进一步推动违法违规业务市场出清,稳妥有序化解存量业务,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加大信贷供给,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治理,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不停、队伍不撤、力度不减,督促相关机构加快推进待偿资金兑付清偿工作,对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引导机构与相关人员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及时做好相关机构工商变更、注销、吊销等工作,强化对逃废债务人员失信惩戒,对违法违规机构及人员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对外省市网贷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合规检查与行政约谈,重点整顿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的放贷机构,严禁其非法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坚决清理非法高利放贷,严厉打击“套路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与金融安全意识。常态化组织各市(区)、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电视台、报纸、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媒介,刊载案例介绍、播放宣传短片、张贴醒目宣传标语。面向社区群众、银行客户、退休职工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送春联、发手册、办讲座、打横幅、印广告、贴海报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与在泰高校的通力协作,把防范打击“非法校园贷”作为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防范“非法校园贷”等系列主题活动,深化金融机构与学校之间的结对宣传服务工作,进一步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增强金融和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金融知识储备,自觉抵制不良网贷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三是完善金融供给,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金融网点优势,通过市产融综合服务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实体门店等渠道,宣传推介普惠信贷产品,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惠及范围,合理降低申请门槛。组织各地各部门会同银行机构,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不断加大金融服务推介力度和金融知识普及范围,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政策的知晓率。推动银行机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开展贷款需求市场调研,针对不同人群推出差异化产品,依法合理测算利率,重点关注特殊群体的资金需求,推动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更大幅度为在校大学生、低收入人群等特殊困难人数提供免息、贴息政策支持,不断优化金融借贷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