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83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水利局;姜堰区政府
标题
关于将周山河姜堰段列入市级水利工程整治的建议
建议人
陈宝林
代表意见
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到省水利厅沟通协调,现已全部列入省级工程实施。
办结类型
B
内容
周山河是原泰县人民于1958年在通南实心地带开挖的一条东西向河道(东起东姜黄河、西至南官河),泰州引江河开挖后接通至引江河,全长38.6公里,是泰州通南地区引排航骨干河道之一,也是泰州城区一条重要的景观河道。该河主要涉及姜堰区、高港区、高新区,目前周山河姜堰与高港分界向西至引江河段已由市级水利部门分段进行了河道的综合整治,2010年原姜堰市对周山河西姜黄河至葛港河段长9公里的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2015年周山河西姜黄河至东姜黄河段已在省水利厅竞争立项中通过初审、拟列入2016年省厅计划,只有姜堰区的周山河葛港河至高港区分界段长7公里的河道未能列入计划进行整治。经调查,已整治的河段不但解决了农田的引水、排水及河道的航运问题,还改善了河道两岸的城市环境。而姜堰区未整治的河段,没有工程保护措施,河床及支河口门淤积较重,已严重影响沿线两岸群众农业生产的灌溉和排涝,该河的引、排、航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且河道两岸市容环境较差。 姜堰已设区3年,姜堰区的城市防洪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也已纳入泰州市市级工程整治范围,为构建一个适应泰州“大市区”长远发展的水利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现代生态河网水系,受益范围应向姜堰区进行拓展延伸。建议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姜堰区未整治的周山河(葛港河—高港区分界段),列入2016年市级水利工程综合整治计划。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水函〔2016〕37号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jy2016083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宝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周山河姜堰段列入市级水利工程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周山河是我市通南地区一条东西向骨干河道,对全市的引排航起着关键作用,全长38.6公里。 近年来,我市对周山河实施分段整治,已完成周山河泰州城区段13.85公里、葛港河~西姜黄河段8.96公里的河道整治。姜堰区的两段河道(东姜黄河—西姜黄河段、葛港河—西干河段)自上世纪90年代整治以来,一直未进行综合治理。我局已有整治打算,但因河道疏浚及护岸工程投资巨大,仅靠市区两级财力难以承担,为此,我局向省水利厅积极上争项目争取补助。周山河(西姜黄河~东姜黄河段)8.97公里已通过省2015年区域治理项目竞争立项,目前,周山河(西姜黄河~东姜黄河段)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计划2016年9月底前做好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汛后组织施工,2017年完成河道整治任务。 2016年4月我局已对周山河(西干河~葛港河段)6.78公里整治工程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将于6月底积极向省厅申报区域治理项目,一旦竞争立项成功,将立即组织实施。 泰州市水利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