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67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标题
关于提升乡镇卫生院用药档次、丰富配发药物种类的建议
建议人
蔡琰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案由: 多年来,因为体制原因,上级相关部门配发给乡镇卫生院药物的档次、药品的种类一直受到严格限制,导致基层百姓在乡镇卫生院治病时,因药品档次和种类限制,不能取得理想疗效,因而需转入高一层级医院治疗,因此会加重层百姓的经济负担。并占用了高层级医院宝贵的医疗资源,致使基层医院人才流失。 建议: ① 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配发药品和种类的力度。 ② 同时考虑纳入农保报销的范围。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20﹞86号 市卫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67号建议的答复函 蔡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镇卫生院用药档次、丰富配发药物种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医院药物配备情况 根据国家政策,我市政府办公立乡镇医院用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共有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乡镇医院可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临床用药需求,在国家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行在省阳光药品采购平台合理采购基药目录中的药品和非基药品种,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药品报销情况 我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城乡居民和职工使用同一个药品目录,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参保居民的用药报销范围,提高了他们的医保待遇。2020年1月1日,我市正式启用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有2643个药品,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中药饮片892个。目录的品种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以及近年来新上市且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甲类药品数量适当增加,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被调入目录,癌症、罕见病、慢性疾病用药以及儿童用药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的提升,部分乡镇医院药品配备品种相对单一,不够丰富的问题有所显现。为切实解决存在的客观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工作的研究,指导乡镇医院做好药品配备工作,丰富乡镇医院药品配备。一是开展乡镇医院药品配备使用和短缺药品监测,及时了解乡镇医院药品配备动态和短缺药品情况,定期通报监测情况;二是推进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衔接,确保在一个(市)区或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做到上下级医院在品种、剂型、规格的驱同性;三是发挥部门协作机制,通过部门协调,打通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等通道,保障患者合理的个性化用药需求;四是加强乡镇医院药品配备使用考核,督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乡镇医院药品配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与药品配备使用情况挂钩;五是建立药品政策反馈机制,加强与国家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相衔接,及时向国家、省反馈基层医疗机构在用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