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6090
届次
四届六次
承办单位
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将具有“仅限融资”的产权证换成正式产权证的建议
建议人
姚德明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2008年以来,海陵区在工业园区建设了大量的工业厂房,由于建设速度快,在具体手续上,没有按要求完全办理完毕,之后政府在为企业“三服务”时,帮助企业办理了具有“仅限融资”的产权证,但现在银行均要求具有完全的产权证才能融资,故建议市政府协调不动产登记局,将具有“仅限融资”的产权证换成正式的产权证。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姚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具有‘仅限融资’的产权证换成正式产权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以来,海陵区部分企业因在建设过程中规划、建设等手续不完善,无法领取合法的产权证。为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海陵区政府协调发放了“仅限融资”的权利证书。不动产登记实施前,海陵区对部分符合办证条件的企业,启动了“仅限融资”权证的变更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针对因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不规范导致的证书难以申领等遗留问题,市政府决定将解决工业企业“两证”不全问题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经过前期调研查研究,我局拟定了《关于全市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解决“两证”遗留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处理意见已于今年5月上旬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下一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掌握工业企业“两证”不全情况,分类梳理问题类型,分类统计问题产生的原因。由市政务中心牵头,建立部门联合办公机制,着力解决该类遗留问题。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