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9118
届次
五届三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加大力度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建议
建议人
段月琴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市老城区的改造和城镇化进程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为城市工程建设服务的渣土车、罐装水泥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日益增多,这些车辆在给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的同时,也对城市环境和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虽然相关部门近几年已经对相关车辆加大了管理力度,但相关车辆任然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 当前,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与其它车辆相比,工程运输车辆存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如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同时工程运输车的运行速度快、车身大,一些车主和驾驶员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往往是不顾安全多拉快跑,“带病上路”等情况屡见不鲜,容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影响城市大气环境。工程运输车行驶时,车上的泥土、石料等时常被洒落在路面,既污染了道路,又妨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加上大量渣土车防尘防泄装置没有或不健全,沿路飘灰抛洒,对市区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十分严重,极大的损害了城市形象。目前工程车基本是柴油发动机,在急速加油时引起冒“黑烟”情况随处可见,给市区空气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3、多方监管带来的管理盲点。近年来,根据出台的《泰州市市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交管、城管、住建等部门也加强了对渣土车问题的管理,但由于各管一块没有形成合力,容易形成管理盲点。此外渣土车大多是夜间作业,相应部门也缺少监管。 为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管理,我建议: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修定办法规范车辆准入、运行、监管、处罚、人员教育等环节;明确车辆管理牵头单位及各部门职责,互通信息,加强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工程运输车辆显著位置标上承运单位名称、地址及监督电话,方便人民群众对渣土车违规事件的举报,对悬挂污染不能识别的号牌,视同无牌行驶。 2、提高违规违法成本。机动选择时间地点开展联合整治统一行动,发现违规行为后,严格执行责令停工、查扣车辆、问责工地负责人等处罚措施。同时,对车辆所有人追究连带责任,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终生不得再从事营运性车辆的驾驶。 3、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交通、城管等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人员进行规范作业、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程运输企业应积极组织驾驶人员进行轮训。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和驾驶人员,不得从事工程运输车辆活动。 4、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开工工地现场强制配备机车冲洗装备,驶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冲洗车辆的污水不能再造成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工程运输车出工地必须车厢全封闭。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市城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19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段月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市20多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工作的强劲推进,工程渣土的运输处置虽然为保障各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发挥了不可缺失的作用,但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扬尘、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已成为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诟病”,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而且也带来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治安隐患,社会呼声日益强烈,为确保在治理渣土运输各类问题取得实效。 市城管局作为市区渣土营运企业和运输车辆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市容环卫管理的要求,聚焦建设工地市容环卫责任履行和渣土转运秩序等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工程渣土核准许可体制,创新执法管理模式,持续加大软硬件基础设施的投入,初步构建起市区工程渣土处置运输一体化管理体制。 一、提高准入门槛,渣土处置企业实行资质管理 按照建设部以及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与公安、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保持良性互动,研究确定了市区渣土处置企业化管理的11个刚性要素(即道路运输许可、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场地、车辆登记、保险和管理制度等),对市区16家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企业的运营资质进行规范,并将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统一发放《泰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资质证书》,禁止个人经营渣土处置运输,杜绝各种手续不合法、不齐全的车辆进入渣土车运输行业。在联合整治中交通运输局积极运用《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信用考核结果,不断加大惩戒力度。 二、推行车辆改装,渣土处置车辆实现密闭运输 近年来,市城管局按照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并结合“靓城风暴”、“向环境污染宣战”、“城建惠民”等综合整治行动,将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作为对各渣土处置企业的硬性考核指标,根据市区管理实际情况,从公安、交通、城管、质监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推动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实行了统一密闭改装、信息备案,严禁没有密闭装置的车辆进行渣土处置运输,并规定更新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截至2018年年底,各市(区)在规定时间内均完成密闭改造工作,共改装密闭车辆856辆,其中兴化104辆,泰兴211辆,靖江77辆、姜堰96辆,高港98辆,海陵区135辆,医药高新区135辆,密闭改造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治理,渣土处置消纳实现全程监管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渣土处置、消纳的源头治理,联合住建、生态环境等多部门齐抓共管,持续保持对建设工地的严管态势,将施工便道的硬质、设置冲洗平台和沉淀池作为落实工地市容环卫责任和处置核准的“硬杠杠”,引导新开工地出入口由“草包、钢板+水池”作业模式升级为“高压冲洗+三级沉淀”,力争实现建设工地硬质围挡、裸土覆盖、路面硬化、车辆冲洗、道路洒水、场地绿化等六项质变均达100%。同时,通过智慧渣土平台随着定位渣土车的行动轨迹,牵住渣土车抛洒带泥的“牛鼻子”,通过“非现场执法”遏制渣土车的抛洒扬尘、不冲洗车轮、带泥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从源头治理到末端消纳的全程管控。 四、加大执法力度,车辆运输处置实现严格管控 2018年以来,市城管局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市区各工地、以及渣土车辆运输处置情况开展日巡夜查,结合市区治堵保畅暨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与公安部门实现“突击式联合整治”到“常态化联合治理”的转变,2019年1—5月份共组织联合执法检查387次,其中检查运输车辆227车次,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7起,罚款7.6万元。同时,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市区货运车辆通行严格管控,明确时段06:00-22:00市区禁区范围禁止货车通行,并要求各类工程车辆在运输作业期间必须按照通行证核发的线路行驶,对于禁行时间段内确须进入市区的运输车辆,须申请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线路通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运输车辆一律按违反禁令标志的,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江苏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继续与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共建联动监管机制,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以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行业治理为突破,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和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以及运输、处置和市场运营等环节的整治,计划从6月1日开始,再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重拳治理渣土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努力减少此类车辆造成的交通安全和污染环境隐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程车辆特别是对渣土运输车辆执法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