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8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题
关于违法建设诚信的建议
建议人
鞠贵红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绊脚石,那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一、 基本情况 城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是房地产开发商和企业的违法建设。二是因住宅楼设计缺陷和开发商以住户可私自搭建拓展使用面积为售楼手段,导致新建商品房一楼住户利用底层 院和公共场所其他楼层用户利用平方搭建阳光房,彩钢板房等违法建设。三是城中村居民因民风民俗和攀比心理作祟,将二楼或三楼的斜坡屋面私自改 变为平顶房。四是主次干道两侧乱搭乱建的建筑物。 二、 存在的问题 1、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来,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职能仍未划分明确,部分移交案件中存在违法主体认定事实不明确,适用法律不准确,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期限不合理,缺乏相关的证据材料等问题导致执法工作处于被动。 2、缺乏有效快速处理违法建筑的联动机制,城市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单位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 3、由于受经济利益诱惑违法乱建屡禁不止,因违法建设的材料和人工成本低,违建后最多拆除而不罚款,建后借机向政府索要拆迁补偿且地方立 法未设立违法行为当事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违法建设源头防控方面的措施偏少,力度不足。 三、 整治违法建设的建议 1、构建大城管格局,科学划分网格,明确执法区域。 2、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监管,执法工作链。 3、因区制宜,制定地方法规,构建部门联防联动体系,限期拆除或没收并处以罚款的行政执法。 4、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将违法建设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息系统,公开曝光,并推送给职能部门,如银行:作为银行办理业务的审核参考。住建部门对有违法建设的不动产停止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功能,对违建当事人不动产暂停办理变更、抵押、转移等不动产登记业务。 综上所述,在全社会形成抵制违法建筑的良好氛围,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城市更靓丽。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鞠贵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违法建设诚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持续关心和关注,您描述的基本情况属实,指出的问题也客观存在,围绕问题的四点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市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其次,我市自2016年起就开展了“违建治理五年行动”,在遏制新增违建同时逐步削减存量违建,截至目前,治理进度分别为市区97.51%,泰兴市98.54%,兴化市97.02%,靖江市98.12%,预计年内将完成140.32万平方米违建治理的目标任务。 2019年,我市又推出“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城市运行和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成果,倾力打造功能健全、服务精细、生态优美、人民满意的幸福宜居城市,其中就有针对主次干道沿线、重点商圈和省运会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违法建设展开的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去年的努力,共计129处违建点位问题得到治理,今年还将向次干道沿线和比赛场馆周边聚焦,继续坚持第一轮整治的有效做法,完成60处违建点位问题的治理。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的建议,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加快推进改革。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8〕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7号)的要求,加快编制《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科学划分城市管理事权,强化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在理顺管理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方面均有重要举措,该方案的出台将加快违建防控体系的健全完善。 二是强化地方立法。制定并实施了《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2017年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其中第十一条要求各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建立防治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第十三条对城市治理相关部门违法建设查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经过两年的实践,部门联防联动体系初步形成。今年,我市还发布了《2020年全市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市防治办〔2020〕1号),提出十项目标任务,涵盖居民生活、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涉违领域,做好违建治理工作的指导和规范。 三是抓牢批后监管。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明确经营性(工业和划拨等)项目跟踪服务和监管责任人,与建设单位定期沟通,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明确项目联系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批、建衔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不定期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严把规划核实关;严格按照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规划核实,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业务。 四是实施联合惩戒。我市住建局将通过一些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违规装修、违法建设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行径,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五是加强舆情引导。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影响力,多途径、多形式地宣传违法建设治理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动态等,尤其是《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的宣传,进一步引导线上线下理解、支持和参与防控违工作。 六是探索治理途径。通过部门联动,合力做好全市违建防控工作:防违上,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和诚信体系,加大源头防控;治违上,探索分类治理的路径,如对新生违建见即拆、露即打,对贫困人群解决居住的违建和招商引资的违建因地制宜探索新的解决之策,破解违建治理 “瓶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