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20046
届次
五届四次
承办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标题
关于加强农村医养结合深度融合的建议
建议人
夏有凯
代表意见
办结类型
A
内容
面对我市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人身心需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的需要,面对关系到千万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大课题,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更要切实加以解决。 存在问题: 1.农村社会化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乡镇养老院现住人口以“五保”、低保障人员为主,以及一小部分家庭无人照料的半失能人员。提供的仅仅是单纯的吃住照料服务。缺少娱乐休闲氛围和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保障,有的养老院挂靠医疗卫生单位,但仅仅是名义上的,真正入住服务的几乎没有。缺少医的保障加上传统养老模式的影响,社会老人入住养老院率极低。农村现有的养老院入住率低,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有待解决。 2.依靠家庭养老的老年人群,在所属村享受的医疗服务跟常人一样,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仅仅每年享受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免费体检一次。为了弥补农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功能的不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各社区和乡村卫生单位建立健康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送医到家庭到个人。但由于是收费服务,受到签约人员对受益率的怀疑,加之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劳务分配等因素,家庭医生签约率极低,绝大多数老年人得不到全面的医疗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健康风险系数极大,极易给农村家庭带来经济上、精力和精神上的负担,造成家庭体系的不安定,引发家庭和社会矛盾。需引起社会各级高度关注。 3.在农村百姓对医养结合概念不清,功能不明。政府引导、宣传力度不够,医疗卫生、民政、医保部门主体职责模糊,部门联动机制滞后。家庭医生签约及医生入住养老机构得不到政府资金的资助,动力不强,推动乏力。老年人以医保养中得不到政府的红利。 4.服务“医养结合”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乡镇政府办养老机构中几乎没有专业护理人员,养老院的老人得不到专业化的护理。乡镇卫生机构中康复专业人员紧缺,远远满足不了农村老人对康复的需求。专业化水平不高,满足不了老年人基本需求,也制约了农村医养融合向深度发展。 建议: 1.家养医进 对家庭养老的农村老年人,在用足,用实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的同时,建议各地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行政手段,政治的高度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做好做实,特别是60岁以上老人的签约工作,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患病和慢病患者签约率要求100%。补齐家庭养老对医的缺失,把健康问题交给医疗卫生人员,站好健康岗,让千万农村家庭解除对家庭老人病有所管的后顾之忧。 2.养中设医 在社会养老机构中要求增设医疗服务室(科),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疾病评估、健康咨询、慢病筛查与预防以及医疗处置。如养老机构中无条件设置医疗相关科室的,政府办社会养老机构,可在政府主导下,民政、医疗卫生、医保三联动,由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员到养老机构,全天候全方位对老年人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3.医中建养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增设养老床位和康复科室。新建乡镇卫生院必须要有康养区域规划,政策许可,条件成熟,可以开展养老服务功能。 4.资源整合 在政府主导或引导下,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双方以及乡镇医务人员入住养老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给予财政资助的同时。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整合政府办养老和医疗卫生机构,真正做到“医养”深度融合,把便捷留给老人,把放心送给社会和所有老年人家人。 5.人才培养 补短板,强技能。加大针对普通老年人的、慢病老人以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护理型专业人才的培养,招引或培训一批适合农村的肢体和心理康复专业队伍,满足农村老年人对健康的需求。让医养结合走上快车道。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卫办函﹝2020﹞96号 市卫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20046号建议的答复函 夏有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医养结合深度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末,泰州市户籍人口503.3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31.6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数的26.15%;全市常住人口463.57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1.50万人,占比26.21%。根据全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病的比例为77.4%,患有三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为17.7%;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病的比例达到85.3%。按江苏省平均失能、半失能和失智比例,全市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共有8.87万人。 医养结合发展是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大举措,是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重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在基层卫生院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引导和鼓励非建制乡镇卫生院逐步转型为养老、康复机构等,实现了基层医疗资源最大化利用。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151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28家。但也客观存在着,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不充分、服务供给质量不高、多集中于城市等现状和问题,尤其是基层、农村地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缺口巨大,短板明显。您所提关于“加强农村医养结合深度融合”的建议,正是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点、重点和难点,您所给出的应对建议系统全面、切中要害,给我们以很好的工作指导。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作出了长远性制度安排。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支持医中建养。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市卫健委、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将依据通知要求,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的相关保障工作。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基层卫生院已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对符合养老机构资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 2.推行医养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建立紧密的医养结合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型服务,签订协议文本范例,规范医养结合的双方责任、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常态化医疗健康服务。 3.做实家养医进。契合社区居家养老趋势及形势,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健康服务能力,拟制《关于加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指导市县镇村及社区为老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老年医学科建设,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科建成率达60%。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上门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4.规范服务供给。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精神,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服务人员资质、环境等要求和参考标准;明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内容与要求,对基本服务、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护理服务、康复服务、辅助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失智老年人服务等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明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与要求,包括服务接待、老年人入院体检、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流程。 5.建强人才队伍。参照国家和省建立老龄健康人才库模式,建立市老龄健康人才库。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和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等工作开展,组织老龄健康管理人才培训。持续做好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作,做实失能老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免费培训,并结合组织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适宜技能培训。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