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8160
届次
五届二次
承办单位
公安局;城管局;农委
标题
关于规范犬类管理的几点建议
建议人
王海亮
代表意见
市公安局工作同时态度认真负责,对所提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答复意见详细。工作非常满意,感谢相关同志的辛勤劳动。
办结类型
B
内容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市民爱好饲养宠物狗,“人手一狗”已是公园、小区里的常见现象。而溜狗的人增多,因此被狗袭扰咬伤而去接种狂犬疫苗的人数也随之增多,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苦口婆心的劝说显得苍白无力,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已经成为老大难问题。犬类管理面临诸多问题,诸如犬类管理依据不足,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养犬管理难落实等等,由此建议: 一、出台规定、细化落实条例,加强制度建设。《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8月出台,然而《办法》落实难的背后,是多重原因的交织,建议市政府建立以养犬登记管理、强制免疫管理、遛狗文明牵引为核心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证养狗规定,禁止无证养狗,以有效解决狗伤人后的索赔问题,以及避免遗弃宠物狗、流浪狗的发生;建议在主城区对养犬家庭的实施强制免疫制度,定期注射相关疫苗。 二、抓好“三个层面”宣传,普及养犬注意点。一是社区民警入户宣传。印发《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和宣传卡片,由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将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养犬户手中,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养犬注意点。二是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点宣传。由公安会同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及犬类管理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商场、社区、公园等门前广场设点宣传,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图片展示、签署文明公约等形式;三是网上引导宣传。依托泰无聊等网络论坛,加强网络宣传,提升养犬户法制和公德意识,共创和谐舆论环境;在中国泰州、中国海陵官网上公布养犬必备条件、养犬办证、免疫规定、办理程序、违规养犬危害等资料,供群众下载选用。 三、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应合理规划、大力整治城区宠物交易市场,如花鸟市场和宠物商店,明确市场交易登记制度和免疫管理制度,凡进入市场交易的宠物必须按规定接受疫苗注射,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从源头上保障宠物饲养的规范化。同时抓好防疫登记发证工作。组织治安部门、派出所,充分发动依靠街道办、村(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形成合力,在较大或有条件的派出所,从方便群众、保证进度、利于管理出发,因地制宜设立犬类办证点,督促养犬单位和个人主动办理《犬类免疫证》,对原办证犬已死亡或丢失等原因不再饲养的,督促养犬户到办证点办理注销手续。 四、合理配置资源,组建专门执法队伍。目前,在对于养犬的管理上,泰州市主要是以公安机关为主,虽然本市也制定了登记注册制度,但是并没有配备专门的警力,这就使得这项制度很容易流于形式。配备执法力量立法中增加的一些规定,归根到底是要保障执法的落实,现在犬只管理方面,执法不严是更为主要的问题。然而,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毕竟有限,人员、经费等资源并未随之增加太多,这必然会影响到执法的积极性和效率。 五、加强整治,抓好违章犬只清理收容工作。与“带狗出门,不对狗束狗链”等行为相比,违法遗弃犬只的行为更加危险,很多流浪犬伤人事件,都是由于犬的主人违法将家犬遗弃,才使流浪犬无人管束频发伤人事件。建议公安会同城管、农委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清理收容行动。凡无人管理的无主犬、流浪犬一律予以收容;对违反犬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格查处;对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依法追究犬主责任。认真受理处理群众举报犬患警情,做到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处理,凡具名举报必反馈结果。发现大型犬、烈性犬、伤人犬需实施捕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捕杀,实施无害化处理。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B” 泰公函〔2018〕80号 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y2018160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海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犬类管理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市民爱好饲养宠物狗,公园、小区里溜狗成为一种常见现象。与此同时,被狗袭扰、咬伤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已经成为老大难问题,诸如犬类管理法律依据不足,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养犬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等等。因此,规范犬类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美好泰州的内在要求。 2011年,泰州市政府出台了《泰州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和管理措施;划定了市区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限定了户外遛犬应当束犬链、挂犬只免疫牌;规定了养犬人的条件和义务。对于流浪犬,公安机关一律予以收容,送至犬只留检场所进行免疫和饲养。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办法》颁布实施后,市区公安机关联合市农委等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拉横幅、置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市区公安机关还组织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会、小区物管深入犬主家中,免费发放《宣传手册》,明确告知养犬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市公安局还公布举报电话,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养犬线索,均可通过110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办法》实施至今,市区犬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已收容流浪犬、违章犬和市民放弃饲养的各类犬只500余条,犬只扰民、影响市容卫生等“犬患”问题明显减少。但是该《办法》效力有限,市民对犬管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犬类免疫方面,农委表示,每年7至9月份都会集中组织城乡各级畜牧兽医站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行动,且常年在各市区畜牧兽医站指定的免疫点为市民提供宠物犬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服务。对免疫后的犬只逐只登记建档,发放《犬类免疫证》、犬只免疫牌。今年3月,农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兽医主题公益”宣传活动,集中制作了主题为“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人类与动物特别是伴侣动物的关系,促进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的宣传展板,印发了《宠物养护小知识》《犬常见病毒性传染病介绍》《宠物免疫驱虫知识小贴士》等宣传材料。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海陵、高港等地还在宣传现场开展了“学雷锋”宠物义诊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在继续做好相关犬类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制度化建设,按犬类管理实际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会同城管等部门做好市级层面上犬管立法的调研工作,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犬类管理工作有效执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安全、创造优美生活环境、实现健康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培养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针对一些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特点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民警上门宣传、发放养犬规定告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养犬知识,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养犬人自觉守规意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协会开展犬管工作并推动街道、社区和物管部门与养犬业主签订《文明养犬责任书》。市城管局先后在迎春、通姜、景光和高桥社区试点建立了4个城管社区服务站,下一步将利用服务站的功能,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养犬的法治和公德意识。 二是做好犬只免疫,消除狂犬安全隐患。继续会同农委、乡镇、社区、物业抓好犬只免疫工作,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进社区宣传、服务,进一步增强饲养犬只单位和个人守法饲养、主动防疫的意识,不断提高市区犬只免疫率,从根本上铲除狂犬安全隐患,保障市民人身安全。 三是组织专项整治,强化违章犬只清理收容。进一步落实犬管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犬患重点地区实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涉犬警情处置。提请推动建立流浪犬收容专业队伍,提高街面道路、居民小区、休闲公园等公共场所流浪犬收容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市城管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流动摊点出售犬类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并积极会同我局开展犬类整治行动。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杜荣良 联系人姓名:潘非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0523-8632023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