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jy2015042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标题
加快姜堰区引长江水“清改浑”工程建设进展
建议人
侯瑞华
代表意见
该部门在答复前能与代表电话沟通,答复中能与代表面对面交流讨论,答复后能认真按办复意见落实。
办结类型
B
内容
一、基本概况 姜堰引长江水“清改浑”工程,概算总投资1.7亿元,预计2015年年底前完成。目前,已完成了沉淀、清水池叠池及滤池的土建招标,二水厂供水泵房土建已完成主体工程,张甸镇供水管线已敷设管道约8公里。 二、几点建议 一是泰州统一投资,分区协作组织实施。泰州市政府负责包括姜堰清改浑工程在内的工程建设投资,供水设施建设泰州按照投资额50%的比例实行以奖代补。 二是规范稳妥修订特许经营协议。泰州市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清改浑工程,删去原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的不合理条款,重新核算供水成本和供水结算价格,做好与泰州金港水务公司的商务谈判,依法明确特许经营权等相关事项,重新签订供水协议。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加快实施。同步实施泰州的直径1.6米输水干管和泰东加压泵站等工程,同时建设高港区沿姜堰引长江水干管的各镇供水管线改线工程。建立市区两级工程建设指挥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明确分工和时间要求,协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协调推进,有序实施,确保2105年完成工程建设。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 B ” 泰建主办函〔2015〕7号 市住建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jy2015042号建议的答复函 侯瑞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姜堰区引长江水‘清改浑’工程建设进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应姜堰区政府的请求,市政府同意实施姜堰清改浑工程后,我局积极组织工程的实施,2014年完成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于年底前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5公里管线施工。在组织工程建设同时,同步开展了与金州水务的商务谈判工作,经过十几轮的拉锯战,终在5月22日与金州水务签订了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并见证签订了3份供水协议。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完成管线施工,明年上半年有望实现姜堰“清改浑”目标。 关于泰州市对姜堰区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以奖代补事宜。我局已积极建议市政府给予姜堰区特殊优惠政策,今年市政府已明确给姜堰区饮长江原水工程补助2000万元,今后我局将建议市政府明确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姜堰区供水工程的支持力度。 关于规范稳妥修订特许经营协议事宜。我局会同姜堰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与金州水务供水进行了多轮商谈,据理力争,将金州提出的工作人员由20人减少为13人,维修费由2.0%减少为1.5%,将水价由金州提出的10万吨时0.6886元/吨减少为0.385元/吨,最大限度地为姜堰争取了利益。 关于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工程实施事宜。为切实推进工程的实施,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强有力的管理指挥系统和高效运作机制,确保了工程有序推进。我们将督促沿线接管各乡镇均同步进行实施,确保清改浑后,各乡镇同时切换,保证供水。对姜堰区自身工程,我们将强化督查,确保同步竣工,确保完成清改浑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赵锦明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8826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