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基本信息
编号
ya2015022
届次
四届四次
承办单位
农委;编委办;财政局;供销社
标题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建设
建议人
范荣春
代表意见
对市农委的答复比较满意,提出的对策切实可行,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落实专职监管人员和专项经费上给予考虑和关心。
办结类型
A
内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目前,国内农产品生产方式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为主,规模种养大户所占比例不大,上市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事件时有报道,甚至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之政府机构改革以来,经海陵区为例,目前镇(涉农街道)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仅有2-3人,镇(涉农街道)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都是兼职人员,村级农技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都是兼职,这与面广量大的监管对象严重不适应。为此,建议: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每个镇(涉农街道)明确1-2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村明确1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经费由市(区)、镇(涉农街道)财政解决。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市政府出台有关文件,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实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实名销售,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同时,落实惠农富民政策,对使用无公害生物农药的生产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助。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市(区)、镇(涉农街道)、蔬菜专业村、规模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站建设,提高检测比例和频次,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主办部门答复意见
泰州市农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ya2015022号议案的答复函 范荣春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我市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及检测室和监管队伍建设,目前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已基本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管队伍保持稳定,乡、村基层监管员、检测员、协管员队伍规模分别达到450人、174人、1422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具备良好的组织和人才基础。姜堰市区每个乡镇落实了1名以上专职监监管员,高港区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人员到乡镇监管站从事农产品检测。兴化市35个乡镇都配备了兼职监管员,建成了农产品检测室。 二、关于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环节监管制度。制定并落实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制度和兽药经营条件和产品审查制度。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经销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果蔬种植业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滥用抗菌药物及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多年来持续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物、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治理和震慑效果。三是指导、督促农兽药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在门店内公示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指导生产者合理购买农兽药、肥料等投入品。四是强化生产主体自律。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建立生产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其监管责任,制定并执行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五是推广绿色防控和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并加大支持力度。海陵区连续多年对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实行财政补助。兴化市对出口蔬菜基地农药实行财政补助。泰兴市对农业示范园实行农药统供,政府补贴差价。 三、关于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以泰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市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农产品检测室为基础,企业(生产基地)检测室为补充的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体系。泰州市农检中心、靖江市农检中心、泰兴市农检中心、兴化市农检中心和姜堰区农检中心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定量)检测,并实行月检月报;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区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地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比较大的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2014年完成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3008批次,总合格率为 98.97 %。对检查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溯,依法查处。建成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2014年全市91个乡镇监管站、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农贸市场、52家果蔬生产基地、2个区检测站共上传蔬菜快速检测数据83301个。 感谢你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单位负责人:毛正球 联系人姓名:范正辉 是否已面答:已面答 联系电话:8689394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